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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圣莱: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 圣莱              公告编号:2021-09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金
     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转发给公司的由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给金阳光的《关于圣莱达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项目违
     约处置风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由于金阳光办理的股权质押业务发生逾
     期,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告知书主要内容
         金阳光与第一创业于 2016 年 10 月完成了证券为圣莱达(股票代码 002473)、初
     始交易金额为 1.55 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该笔股票质押交易回购经多次延期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届满。
         2017 年 4 月,上述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跌破平仓线,第一创业按约要求金阳光补
     充质押或担保物,或者进行提前购回,金阳光未完成补充质押、补充担保或提前购回,
     已构成违约。
         2019 年 8 月上述交易到期,第一创业按约定通知金阳光购回,但金阳光到期后未
     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购回款购回圣莱达股票,同样构成违约。
         第一创业要求金阳光收到告知函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第一创业支付以上债务金额,
     否则将视为对上述违约事实及债务金额无异议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按照约定启动
     对质押股票违约处置程序,择机对质押股票进行平仓卖出并将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二、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序    股东名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号      称                      股数(股)     日期       到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1     金阳光        是          8,300,000    2016-10-19                第一创业     28.621%
2     金阳光        是          15,000,000 2016-10-25                  第一创业    51.724%
3     金阳光        是          2,146,303 2016-10-25                   第一创业     7.401%
         注:金阳光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为第 2 笔股权质押补充质押 7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阳光共持有公司股份 2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2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数为 26,146,303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90.16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41%。
    本次告知函涉及的可能发生平仓风险的为上述表格第 1 笔即 8,300,000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关注金阳光股权质押及股份变动的情况,如果金阳光发生被动减持,上市
公司股东可能会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圣莱达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项目风险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