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榕基软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榕基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对榕基软件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
项目、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榕基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099号文《关
于核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
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7.00元,可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96,200.00万元。其中网下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2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股数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80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股数的80%。

    截至2010年9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9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566.3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
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15号《验资报告》。其中,募集资金为32,682.83
万元,超募资金为57,883.49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3,885.65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734.67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为15,939.63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976.94万元,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698.53万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6,958.79万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82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为16,309.17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91.77万元,
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710.07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14.6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1,705.6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3,172.20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
下:

       1、项目名称: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

       2、项目规模:总投资5,00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4、建设地点:拟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

       5、建设内容:租赁1000㎡的研发、测试用房,购置系统软硬件设备,构建
研发、服务、生产及测试环境,完成榕基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的
研发、测试和生产,形成年产销25台(套)的产销能力。

       建设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             项目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4,250.00              85.00%
   1         其中:软硬件设备投入               1,744.00              34.88%
   2              场地投入                        173.00              3.46%
   3              实施费用                      2,333.00              46.66%
   二        铺底流动资金                         750.00              15.00%
   三        项目总投资                         5,000.00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实施总计划时间7年,建设期2年,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计划的适当调整。

    7、项目效益分析: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3,008.85万元,年均净利润
1,211.65万元,内部收益率22.16%,投资回收期4.83年,投资收益率24.23%。

    三、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的基本情况

    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由子公司北京中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
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

    2、项目规模:总投资3,980.36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4、建设地点:拟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1号楼17层。

    5、建设内容:建设企业独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中心,租赁630㎡的研发、
测试用房,购置系统软硬件设备,构建研发、服务、生产及测试环境,租赁研发
用办公场地并完成机房环境建设,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完成榕基技
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RJ-TCSP的研发、测试和生产,形成年产销50台(套)的
产销能力,支撑企业内部产品和项目研发,完成大数据计算、人工智能服务等的
基础能力升级。

    建设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           项目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3,350.36            84.17%
   1      其中:软硬件设备投入                   498.36            12.52%
   2             场地投入                        380.00            9.55%
   3             实施费用                      2,472.00            62.1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630.00            15.83%
   三     项目总投资                           3,980.36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实施总计划时间7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5
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计划的适当调整。

    7、项目效益分析: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2,517.80万元,年均净利润
868.89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29.59%,投资回收期4.26年,项目投资收益率
21.83%。

    四、公司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
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
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两个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
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两个项目。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
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
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两个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榕基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
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事项:
    1、符合《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2、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
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
台项目、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智慧政
务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榕基技术能力支撑服务平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庄海峻                  傅志锋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