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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榕基软件: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2-04-01  

                         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1-7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351A004763 号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公
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 2021 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榕基软件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榕基软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1 专项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榕基软件公司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榕基软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榕基软件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榕基软件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