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01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0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定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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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4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机构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福建榕基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
5.00
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
6.00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00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
11.00
案>的议案
1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除议案2、23外,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除议案1、10、11、14、15、16、17、18、19、20、21、22外,已经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14、15、16、23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上述议案9涉及关联事项,出席会议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得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11,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管
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于2022年4月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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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
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
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榕基软件证券
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略
电 话:0591-87303569
传 真: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rongji@rongj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榕基软件证券部。
(350003)
5、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
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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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为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
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
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
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
法进入会议现场。
3、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
的防疫措施。
4、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
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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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4
2、投票简称:榕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
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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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
单位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5.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6.00 √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00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10.00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11.00 √
案>的议案
1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 √
21.00
案
2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
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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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2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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