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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榕基软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榕
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榕基软件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099号文《关于核
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
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7.00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200.00万元。其中网下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
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80%。
    截至2010年9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96,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566.32万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
综字第02011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885.65
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734.67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39.63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976.94万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为9,698.53万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958.79万元,2016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82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309.17万元,
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91.77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710.07万元,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14.65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05.78万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511.4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640.41万
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项目研
发环境建设,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另一方面为了应对市场需求发生变
化和技术发展需要,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适当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部分募集
资金将暂时闲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11,640.41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
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
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
披露。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
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榕基软件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榕基软件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
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
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榕基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22年3月30日
                          庄海峻


                                                  2022年3月30日
                          傅志锋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