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
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募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1-6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予以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占用或
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
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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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