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
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
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鲁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尚大斌先生担任公司常务
副总裁、聘任陈明平先生、靳谊先生、宾壮兴先生、万孝雄先生、李惠钦女士、
王铭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镇千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万孝雄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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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