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孙公司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榕基置业公司拟向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规则,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本次交
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及长远战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榕基置业公
司向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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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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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毅 孙 敏 胡继荣
日期: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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