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19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码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3-8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192 号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斯股份公 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斯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斯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斯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1 大华核字[2016]001192 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斯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斯股份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斯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斯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3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0 年 10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2.00 元。截止 2010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27,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164,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584,836,000.00 元。 截止 2010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0]12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4,965,171.89 元;其中本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84,612.78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6.91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首发募集资金账号全部 注销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9 号文核准,于 2014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5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 民币 299,738,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2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285,718,000.00 元。 截止 2014 年 2 月 2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07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0,614,869.92 元;其中本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76,947,180.94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 入 2,484,693.6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制定,第一届董事会 第五、八次会议修订,并业经本公司 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专管银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 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或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5%,公司 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22501040014537 591,930,000.00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22501040016680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8080770018010017344 --- --- 已注销 沧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2010100100090469 --- --- 已注销 石家庄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1080080018010021081 --- --- 已注销 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012012000005051 --- --- 已注销 运河支行 合计 591,930,000.00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7,094,000.00 元。 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01040018777 289,738,000.00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010400118827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51200000011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51600000009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51400000010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5100000026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622551200000025 --- --- 已注销 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信银行沧州分行 7248010182600011021 --- --- 已注销 合计 289,738,000.00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4,020,000.00 元。 5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4,965,171.89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4,612.78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首发 募集资金账号全部注销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28,571.80 募集资金总 7,694.7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233.83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233.83 29,061.49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2.42% 是否已变 截止期末累 截止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转回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 是 21,516.13 6,691.50 2,459.11 --- 6,691.50 100% 2015/8/31 300.65 否 否 目 2、直营店建设项目 是 7,055.67 7,055.67 4,001.78 --- 7,136.16 101.14% 2015/4/30 751.42 否 否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 --- --- --- 14,000.00 --- --- --- --- ---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是 --- 14,824.63 15,233.83 --- 15,233.83 102.76% --- --- --- 否 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28,571.80 28,571.80 21,694.72 14,000.00 29,061.49 1、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裘皮服装和裘皮饰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公司上述产品的生产主要由订单驱动。受俄罗斯经济萧条的影响,导致公司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产订单减少,裘皮服装、饰品的销售收入下降,进而影响了公司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效益的实现。 原因 2、直营店建设项目未实现效益,主要由于国内消费市场增长未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1、2014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变更“直营店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直营店建设项目”变更前,拟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杭 州、武汉、郑州、青岛、榆林、大同等 10 个国内城市开设 12 家商场专柜或专卖店。“直营店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拟在北京、吉林、武汉、延吉、青岛、大庆、牡丹 江、鄂尔多斯、呼和浩特、西安、成都等 11 个国内城市开设 12 家商场专柜或专卖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2015 年 3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变更“直营店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直营店建设项目”变更前,拟在北京、吉林、武汉、延吉、青岛、 大庆、牡丹江、鄂尔多斯、呼和浩特、西安、成都等 11 个国内城市开设 12 家商场专柜或专卖店。“直营店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拟在北京、吉林、延吉、大庆、牡丹 江、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新疆、海拉尔、肃宁等 10 个国内城市开设 10 家商场专柜或专卖店。 2015 年 8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非公开募投项目“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15,18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14,824.63 万元与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5,184.00 万元的差异主要为利息收入。截至本公司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结存利息补充流动 资金并注销专户手续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为 15,233.83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 况 2014 年 8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8,571.8 万元的 49.00%)闲置的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归还 4,000 万元、 况 2015 年 7 月 31 日归还 1 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7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