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29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
3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下
午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
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地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8 日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
种方式。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
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投向;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批准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认股协议的议案》;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本次发行工作相关
事宜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同时公开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
0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
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4。
2、投票简称:华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华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
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 100.00 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元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元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元
2.2 发行方式; 2.02 元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3 元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4 元
2.5 发行数量; 2.05 元
2.6 限售期; 2.06 元
2.7 上市地点; 2.07 元
2.8 募集资金投向; 2.08 元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2.09 元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2.10 元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元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4 4.00 元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元
《关于批准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认股协议的议
6 6.00 元
案》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7 7.00 元
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本次
8 8.00 元
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 年)
9 9.00 元
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摊薄
10 10.00
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 股 2 股 3 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
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
证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
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
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
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
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五)通讯地址: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
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1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2
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
2.9
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3
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4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5
议案》;
《关于公司批准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认
6
股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涉及
7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8
本次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9
(2016-2018 年)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10 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
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6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