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6-12-30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479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6 年 11 月 18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4793 号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斯股份公
司)编制的截止2016年11月18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华斯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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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6]004793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斯股份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6 年 11 月 18 日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华斯股份公司截止 2016 年 11 月 1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斯股份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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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1 月 18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79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7,082,818.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18 元。截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2,818.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5.24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17,00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582,999,995.24 元,已由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
农业银行肃宁县支行账号为 50622501040022936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830,000.00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169,995.2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060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报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备注
投资额
1 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35,929.32 35,000.00 ---
2 清洁生产仓储基地项目 10,653.88 10,000.00 ---
3 偿还银行借款 15,000.00 15,000.00 ---
合 计 61,583.20 60,0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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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1 月 18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华斯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
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华斯股份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7,058,099.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设备购置
投入资金 建安工程支出
及安装
1 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27,058,099.68 22,243,699.68 4,814,400.00
合 计 27,058,099.68 22,243,699.68 4,814,400.00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说明与管理
层说明比较
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说明与华斯股份
公司管理层《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内容逐项对照,两
者相符。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6 年 12 月 14 日
专项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