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信证券”)作为华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斯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斯 股份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8 号文《关于核准华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928,721.00 股(每股价值人民币 1.00 元)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 37,082,81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 为人民币 16.18 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共计募集人民币 599,999,995.24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169,995.24 元。 截止 2016 年 10 月 26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06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4,699,701.29 元,其 中人民币 27,529,706.05 元用于清洁生产平台项目,人民币 427,169,995.24 元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还银行贷款。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收入人民币 186,574.8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2,656,868.75 元。 1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 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 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专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 专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0622501040022936 582,999,995.24 72,613,365.97 活期储蓄存款 限公司肃宁县支行 中信银行沧州分行 8111801013000310690 --- 13,776.75 活期储蓄存款 沧州银行运河支行 5130120100000570701 --- 50,029,726.03 活期储蓄存款 合计 582,999,995.24 122,656,868.75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5,830,000.00 元。 2 四、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57,717.00 募集资金总 45,469.97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45,469.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额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截止期末 截止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转 预定可使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回金额 用状态日 向 部分变更) 金额(2) (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清洁生产平 否 35,000.00 35,000.00 2,752.97 --- 2,752.97 7.87% --- 163.81 否 否 台项目 2、清洁生产仓 否 10,000.00 10,000.00 --- --- --- --- --- --- --- 否 储基地 3、还银行贷款 否 15,000.00 12,717.00 12,717.00 --- 12,717.00 100.00% --- --- --- 否 4、补充流动资 否 --- --- 30,000.00 --- 30,000.00 --- --- --- --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 60,000.00 57,717.00 45,469.97 --- 45,469.97 78.78% --- 163.81 合计 3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无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0:30 分在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金暂时补充流 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无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无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4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斯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 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 托理财、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5 (此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 军 杨 锋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