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1-18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非公开募投项目“清洁
生产平台项目”及其配套的“清洁生产平台仓储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
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41,503.6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8 号文《关于核准华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928,721.00 股(每股价值人民币 1.00 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16] 00106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止,公司共计
募 集 货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599,999,995.24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22,830,000.00 元,华斯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169,995.24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额
1 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35,929.32 35,000.00
2 清洁生产仓储基地项目 10,653.88 10,000.00
3 偿还银行借款 15,000.00 12,716.9995
合计 61,583.20 57,716.9995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1、清洁生产平台项目计划
本项目拟投资建设裘皮清洁生产平台,项目采用梯级循环、整体循环相结合
的节水工艺以及 MBBR+深度处理的污水处理工艺,建成后可实现裘皮原皮鞣制
加工 1,400 万张/年、染色加工 1,000 万张/年的清洁生产能力。
该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为 35,566.2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363.08 万元。其
中:建筑工程 12,382.00 万元,设备购置 18,980.80 万元,安装工程 983.17 万元,
工程其他费用及预备费 3,220.28 万元。
2、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 具体投资构 可 用 募 拟终止募
项目名
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入 成及项目进 投资进度 集 资 金 集资金投
称
入金额 金额 展情况 余额 入金额
建安工程支
清洁生 出:2,311.00;
产平台 35,000.00 3,548.24 设备购置及 10.14% 31,451.76 31,451.76
项目 安装支出:
1,237.24
截止 2018 年 1 月 15 日,清洁生产平台项目累计投入 3,548.24 万元,投资
进度 10.14%,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1,488.89 万元(含利息),存放
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清洁生产仓储基地项目
本项目为予清洁生产平台项目提供配套的仓储服务,本项目拟投资建设清洁
生产仓储基地,包括建设 5,000m2 冷库 2 座、10,000m2 恒温恒湿库 2 座,建成
后将形成裘皮原皮(生皮)570 万张、裘皮皮张(熟皮)1,140 万张的最大仓储
能力(折算为貂皮张数)。
该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为 10,564.0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89.84 万元。其
中:建筑工程 6,568.50 万元,设备购置 2,814.00 万元,安装工程 264.00 万元,
工程其他费用及预备费 917.56 万元。清洁生产仓储基地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项
目搁置时间已超过一年,截止 2018 年 1 月 15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0 万元,
投资进度 0%,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14.73 万元(含利息),存放
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国家高度重视京津冀协同发展,2017 年 4 月,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以
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要强化区域污染联控联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产业
优化升级和有序转移。公司所在地肃宁县位于雄安新区南部,被定位为雄安新区
的含氧区和生态屏障,随着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当地政府对该地区的环保监管
力度不断加强,尤其是对污水处理与排放的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格。,目前,虽然
雄安新区规划框架基本成熟,但具体的规划方案从审批公布到贯彻落实预计仍需
较长的一段时间,造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未来前景不明朗。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并避
免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投资者
的利益最大化,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及其配套
的“清洁生产平台仓储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鉴于上述情况,2018 年 1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批准,决定拟终止实施“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及其配套的“清洁生产平台仓储基
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41,503.62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四)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 2018 年 1 月 15 日,“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及其配套的“清洁生产平台
仓储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1,503.62 万元。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
计 41,503.6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
部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三、 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该项目的终止,不
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控制项目运营的风险,
更好的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目终止后,公司仍按照市场开拓战略计划继续
积极、有序的开展原项目中持续进展的业务。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
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及其配套的“清洁生产平台仓储基地项
目”的实施,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
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及其配套的“清洁生
产平台仓储基地项目”的实施,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进行的决策,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
金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华斯股份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已由 2018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将该事项提交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4、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