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信证券”)作为华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斯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斯 股份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8 号文《关于核准华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41,928,721.00 股(每股价值人民币 1.00 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7,082,81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6.18 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共计募集人民币 599,999,995.24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169,995.24 元。 截止 2016 年 10 月 26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06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611,930.07 元,其 中人民币 35,441,934.83 元用于清洁生产平台项目,人民币 477,169,995.24 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贷款。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人民币 532,401.5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5,090,466.74 1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 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 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和专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 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专管银行应当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 活期储蓄 股份有限公司 50622501040022936 582,999,995.24 64,929,346.25 存款 肃宁县支行 中信银行沧州 活期储蓄 8111801013000310690 -- 13,818.70 分行 存款 沧州银行运河 活期储蓄 5130120100000570701 -- 147,301.79 支行 存款 合 计 582,999,995.24 65,090,466.74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5,830,000.00 元。 2 四、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57,717.00 募集资金总 35,791.2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1,261.19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截止期末累 截止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转回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资总额 额(1) 金额 金额 的效益 效益 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清洁生产平台项目 否 35,000.00 35,000.00 791.22 --- 3,544.19 10.13% --- 645.37 否 否 2、清洁生产仓储基地 否 10,000.00 10,000.00 --- --- --- --- --- --- --- 否 3、还银行贷款 否 15,000.00 12,717.00 --- --- 12,717.00 100.00% --- --- ---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 --- 35,000.00 30,000.00 35,000.00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60,000.00 57,717.00 35,791.22 30,000.00 51,261.19 88.81% --- 645.3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3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无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无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2017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无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无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华斯股份《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通过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审阅 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沟通等方式,对华斯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斯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 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 托理财、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5 (此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军 杨 锋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