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4-11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斯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华斯股份填写的《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华斯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
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内部审计
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
度,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
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
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斯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内部控
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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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 军 杨 锋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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