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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斯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4-20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斯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军                        联系方式:1880106601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锋                        联系方式:137053151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否。公司清洁生产平台项目已开工建设但
                                             是建设进度缓慢,清洁生产仓储基地项目
                                             受清洁生产平台项目的影响尚未建设,搁
                                             置时间超过一年。
                                             2018 年 1 月 17 日和 2018 年 2 月 2 日,华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斯股份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件一致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1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规定报送                              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清洁生产平台项
                                            目已开工建设但是建设进度缓慢,清洁生产
                                            仓储基地项目受清洁生产平台项目的影响
                                            尚未建设,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2018 年 1 月 17 日和 2018 年 2 月 2 日,华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斯股份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内幕信息、内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交易的责任及认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2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公布的 2017 年三季报        1、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
                                 中,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预      极披露相关信息。2、保
                                 计增长 10%-30%。而在 2018       荐机构对因 减值造成业
                                 年初对公司 2017 年的经营业      绩亏损的参 股公司进行
1、信息披露
                                 绩重新估算时,发现实际业绩      实地查看、 访谈管理人
                                 与三季报预测的数据不一致。      员、审阅评 估报告等措
                                 且未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对   施。公司已按照要求补充
                                 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披露相关信息。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主要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贺国英承诺:本
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同时监督本人关联方
                                                           是               不适用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
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承诺本次认购的非

                                          3
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他认购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新
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承诺本次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军                         杨 锋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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