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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斯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

    大华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

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

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

发表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2007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并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5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201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9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20 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认为大华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

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 立

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 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主体资格,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该所在 2020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以及验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独立且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实现了公司 2020 年
度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均表示满意,同意续

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的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

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

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

联系方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