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告,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14:30 在河北省 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 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 8,250,100 股,占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2.1398%。因此,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 8,250,100 股,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 377,310,718 股。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5 名,代表公司股 份数量为 126,001,278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3.39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25,890,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65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0,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 务所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代表彭学军先生向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二)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批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批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批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批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批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001,27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份数占 0.0000%,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80,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978 股、反对 80,30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股份数占 0.0637%,弃权股份数占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 5,200,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94%。反对 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童曦、计云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