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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林环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22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概述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
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在前期实施光伏项目的过程中,和西藏山南隆子县中伏源新能源有限
公司、麻城信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鄂州华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垫资修建
的西藏山南隆子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山南项目”)、湖北麻
城信百 200MWp(一期 5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当期 20MWp)及湖北鄂州华怡
鄂城区泽林镇 50MWp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当期 20MWp)(以下简称“湖北项
目”),形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36,618.21 万元。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公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山南项目及湖北项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原值 36,618.21 万元的可回收
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该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损失迹象,为此,公
司聘请了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针对以上项目的债权进行评估用以确定其可
收回金额。
    根据评估公司的初步评估结果及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结果,公司本年度拟
计提的合并层面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8,553.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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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评估公司对山南项目、湖北项目的最终评估结果,公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山南项目及湖北项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拟计提的合并层面的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7,786.25 万元。

    二、本次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财务部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新增对应收
账款及预付款的资产减值准备,其中,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约 8,897 万元,预付款 4,25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与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成”)签订《协议书》,
约定双方按照贸易合同,由我司开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电子承兑汇票到喜成或
其指定企业。截止目前,喜成并未完成《协议书》约定相关义务。公司在 3 月底
前,通过对喜成公司走访及其票据经办人了解到,公司票据已经背书转让到其他
公司,已无法实现阻止喜成转让票据的目的。公司现在通过与喜成公司沟通,得
知对方无法退还票据,并且也无法履行协议书约定的相关义务。公司如果在票据
到期日前不能追回票据,将面临票据最终持票人的兑付要求。公司出于谨慎性原
则,对 4,000 万元票据全额计提减值。
    2、公司与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气”)
及中电新德(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新德”)关于高邮项目签
订了组件供货合同,截止 2018.12.31,到货值仅为 573 万,公司对中电电气及
中电新德形成预付款 3,154 万元和 1,100 万元。对方已将我司开具之商业承兑汇
票背书于第三方,第三方持票人已陆续对我司提起诉讼,要求我司兑付票据。我
司支付方式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对于持票人有法定支付义务,且中电电气及中
电新德发货货值远低于我司付款金额,公司在 2019 年 3 月底前与对方沟通得知,
对方目前无法提供现货。公司在公开信息网上查询到,中电电气已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自身及其关联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中电新德为中电电气子公司,票据到
期后无论中电电气是否供货,公司都有兑付票据的义务。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中电电气及中电新德预付账款
4,254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
    3、公司对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都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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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款 8,237.47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为项目保证金;1,681.49 万元为项目建
设用地相关土地款;460 万元为项目光伏用地土地租赁款;3,000 万元为借款,
为邮都园及其股东为高邮项目顺利开展,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手续办理等工作需要
的资金;剩余 1,095.98 万元用于支付邮都园日常运营费用和融资租赁手续费及
租金。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初收到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邮都园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律师函,要求解除高邮项目之《合作协议》,公司立即与扬州
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展开沟通,截止目前项目仍未有新的合作方案。考虑到
公司作为 EPC 建设方,未能在 2018.12.31 日如期完工,导致高邮项目未能按照
预期进入相关补贴目录,项目收益率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另综合考虑律师函及
高邮项目现状后,公司认为 4,897 万元回收可能性较小,对该部分金额进行全额
计提减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8 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 34,817.54
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 2018 年 1-12 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4,817.54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基于谨慎性原
则,本次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符合会计
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但存在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第 7.6.3 条规
定于 2018 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要求。本次计提后能真实客观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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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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