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7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8-208 号非标
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364,952,348.3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364,952,348.36 元,公司
实收股本 189,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1/3。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存量项目【注】未处置,计提坏账增加,导致存量项目毛利下降。
2、根据评估机构估计的可回收金额对湖北项目、山南项目计提单项减值
17,521 万元。
3、博恩项目终止损失 4,000 多万元。
4、公司与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成”)签订《协议书》,约
定双方按照贸易合同,由我司开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电子承兑汇票到喜成或其
指定企业。截止目前,喜成并未完成《协议书》约定相关义务。公司在 3 月底前,
通过对喜成公司走访及其票据经办人了解到,公司票据已经背书转让到其他公
司,已无法实现阻止喜成转让票据的目的。公司现在通过与喜成公司沟通,得知
对方无法退还票据,并且也无法履行协议书约定的相关义务。公司如果在票据到
1
期日前不能追回票据,将面临票据最终持票人的兑付要求。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
对 4,000 万元票据全额计提减值。
5、高邮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前次业绩预告中对高邮项目毛利进行
了冲回,考虑到截止目前高邮项目状态并未有实质性改善,公司初步判定高邮项
目投入资金可回收性减小,预期相关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高邮项目本期确认收入予以冲回,影响利润约-6,000 万元。
6、公司与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气”)
及中电新德(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新德”)关于高邮项目签
订了组件供货合同,截止 2018.12.31,到货值仅为 573 万,公司对中电电气及
中电新德形成预付款 3,154 万元和 1,100 万元。对方已将我司开具之商业承兑汇
票背书于第三方,第三方持票人已陆续对我司提起诉讼,要求我司兑付票据。我
司支付方式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对于持票人有法定支付义务,且中电电气及中
电新德发货货值远低于我司付款金额,公司在 2019 年 3 月底前与对方沟通得知,
对方目前无法提供现货。公司在公开信息网上查询到,中电电气已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自身及其关联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中电新德为中电电气子公司,票据到
期后无论中电电气是否供货,公司都有兑付票据的义务。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中电电气及中电新德预付账款
4,254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
7、公司对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都园”)其他应
收款 8,237.47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为项目保证金;1,681.49 万元为项目建设
用地相关土地款;460 万元为项目光伏用地土地租赁款;3,000 万元为借款,为
邮都园及其股东为高邮项目顺利开展,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手续办理等工作需要的
资金;剩余 1,095.98 万元用于支付邮都园日常运营费用和融资租赁手续费及租
金。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初收到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邮都园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律师函,要求解除高邮项目之《合作协议》,公司立即与扬州
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展开沟通,截止目前项目仍未有新的合作方案。高邮项
目参考律师函内容以及目前高邮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等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
则,我司拟按照邮都园费用列支情况将 1,198.98 万元(此部分费用已实际支出,
2
且回收性较小)计入高邮项目成本;土地款相关费用合计 2,141.49 万元,公司
初步判定土地相关金额可在转让土地等过程中得到弥补,回收性很大,暂未计提
坏账;公司作为 EPC 建设方,未能在 2018.12.31 日如期完工,导致高邮项目未
能按照预期进入相关补贴目录,项目收益率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综合考虑律师
函及高邮项目现状后,公司认为剩余部分金额回收性较小,对剩余 4,897 万元全
额计提减值。
【注】存量项目是指公司在已签订的光伏项目合作协议中,由公司作为 EPC
总承包方承接的光伏电站垫资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1 河北迁安市太平庄乡 30MWp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迁安项目
2 山东菏泽 2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菏泽项目
3 西藏山南隆子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山南项目
4 立马产业园一期 20MWp 分布式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立马项目
5 立马产业园二期 6.7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6 湖北麻城信百 200MWp(一期 5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当期 20MWp)
湖北项目
7 湖北鄂州华怡鄂城区泽林镇 50MWp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当期 20MWp)
三、应对措施
1、主动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获得外部借款支持。
2、全力回笼资金,改善公司流动性。公司前期垫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基本都
已实现并网发电,但工程款和垫资建设款的回收情况不理想,使得公司现金流较
为紧张。公司拟采取包括法律诉讼、通过行使质权等方式将部分短期无法收回债
权的项目转为公司运营资产、依法出售垫资建设项目等一切必要措施收回工程款
及垫资款。
3、尽最大可能推动在建项目。结合公司资金回笼以及信用改善情况,积极
推动在建项目的建设。尽快与高邮项目业主方就项目后续推进事宜达成明确的意
见,安排财务部门、工程部门积极与相关工程方、供应方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对
相关资金往来以及工程进度、存货等进行核查,配合审计机构尽快补充完善相关
审计证据。
4、整合业务,加强管理。对公司投资失败或效益较低的业务进行业务和资
3
产的重组,剥离、注销无实质性业务开展的孙子公司,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
同时公司将对闲置资产的整理、盘活,充分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必要
费用的产生,以减轻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5、严格控制成本。通过人员调整、岗位整合、严格支出,完善费用管理等
方式严格控制成本。
6、积极寻找并购重组机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寻
找并购重组机会,力争早日将优质资产或业务引入公司。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