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04-25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对科林环保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环保”)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08 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一)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 17 (2) 2)、附注五(一) 18 (2) 2)、附注五(一) 23
(2) 2)、附注五(一) 24 所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林环保公司逾期债
务涉及金额 11,228.16 万元(其中票据逾期未兑付 8,188.16 万元,银行借款逾
期未支付 2,000.00 万元,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
工具逾期未支付 1,04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已被提起诉讼涉及 49 笔,金
额 9,249.1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六户,冻结金额
701,929.88 元,且存在尚未偿还的外部单位资金往来款 6,854.00 万元(附注五
(一) 22 (3) 1));已建成光伏电站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短期内难以回款,可供
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短缺。科林环保公司主要的在建高邮项目已经停工,短
期内难通过筹集资金复工。截至本报告日,科林环保公司亦无其它可以产生充足
资金收入来源的项目,用以偿还当前债务。另外,高邮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导致该
项目后续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科林环保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
截至本报告日,科林环保公司虽已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
我们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因
此我们无法对科林环保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明
确的判断。
(二) 收入、成本、大额往来款项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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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林环保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与成本核算相关的重大控制缺陷,对此我们
设计了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更多的从科林环保公司外部直接获取审计证据和
执行相关审计程序(如发出更多的询证函、实施现场访谈、获取第三方提供的工
程结算资料、对合同资金收付流水的核对和重新计算等)。由于科林环保公司工
程项目(主要系高邮项目)建设停滞、项目人员离职、与部分供应商发生诉讼,
我们未能获取与该收入及成本确认相关的信息与资料,包括完整反映实际工程进
度的验工计价单、工程结算书等,因此,我们无法确认科林环保公司是否恰当的
估计工程的完工进度并合理确认合同收入及合同费用,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财务报表的其它项目作出调整建议。另外,高邮项目后续
发展的不确定性,也使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和评价科林环保
公司估计相关项目成本、费用和代垫款减值,以及是否需要预计可能的进一步损
失。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影响是广泛和重大的。
(二)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科林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
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
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说明
1、受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影响,公司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年内到期的
融资大多未能续贷甚至被抽贷,公司短期借款由年初的 19,990 万元,下降至
7,500 万元,贷款金额直接减少 12,490 万元,偿还该等融资挤占了公司大量流动
资金,加之公司前期已垫资修建的光伏电站未能如期收回垫资款,导致计提约
21,578 万元减值准备,另,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入仅为 9,432 万元,造成公司运营
资金紧缺;受光伏政策以及流动性紧张等因素的影响,较大程度制约了公司光伏
电站相关项目的开发、建设规模与确认销售的进度,从而影响了整体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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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增长,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高邮项目本期确认收入予以冲回,影响
利润约-6,000 万元;而运营管理费用、折旧摊销、利息支出等各项刚性支出并
未随之减少,导致公司成本费用比例大幅上升;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
2018 年启动收购江苏博恩环境工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水业集团旗下垃
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后期均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致使收购终止,公司为此付
出了较大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其中收购江苏博恩环境工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导致公司直接损失 4,000 万元;综上,2018 年公司出现较大程度的亏损,且持
续经营能力受到较大影响。
2、公司与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气”)
及中电新德(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新德”)关于高邮项目签
订了组件供货合同,截止 2018.12.31,到货值仅为 573 万,公司对中电电气及
中电新德形成预付款 3,154 万元和 1,100 万元。对方已将我司开具之商业承兑汇
票背书于第三方,第三方持票人已陆续对我司提起诉讼,要求我司兑付票据。我
司支付方式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对于持票人有法定支付义务,且中电电气及中
电新德发货货值远低于我司付款金额,公司在 2019 年 3 月底前与对方沟通得知,
对方目前无法提供现货。公司在公开信息网上查询到,中电电气已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自身及其关联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中电新德为中电电气子公司,票据到
期后无论中电电气是否供货,公司都有兑付票据的义务。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中电电气及中电新德预付账款
4,254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
3、公司对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都园”)其他
应收款 8,237.47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为项目保证金;1,681.49 万元为项目建
设用地相关土地款;460 万元为项目光伏用地土地租赁款;3,000 万元为借款,
为邮都园及其股东为高邮项目顺利开展,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手续办理等工作需要
的资金;剩余 1,095.98 万元用于支付邮都园日常运营费用和融资租赁手续费及
租金。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初收到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邮都园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律师函,要求解除高邮项目之《合作协议》,公司立即与扬州
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展开沟通,截止目前项目仍未有新的合作方案。高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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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参考律师函内容以及目前高邮项目目前出于停工状态等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
原则,我司拟按照邮都园费用列支情况将 1,198.98 万元(此部分费用已实际支
出,且回收性较小)计入高邮项目成本;土地款相关费用合计 2,141.49 万元,
公司初步判定土地相关金额可在转让土地等过程中得到弥补,回收性很大,暂未
计提坏账;公司作为 EPC 建设方,未能在 2018.12.31 日如期完工,导致高邮项
目未能按照预期进入相关补贴目录,项目收益率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综合考虑
律师函及高邮项目现状后,公司认为剩余部分金额回收性较小,对剩余 4,897
万元全额计提减值。
高邮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考虑到截止目前高邮项目状态并未有实质性改
善,公司初步判定高邮项目投入资金可回收性减小,预期相关经济利益不是很可
能流入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高邮项目本期确认收入予以冲回,影响利
润约-6,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所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天健会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尽力在 2019 年消除上述事项及其不良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主动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获得外部借款支持。
2、全力回笼资金,改善公司流动性。公司前期垫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基本都
已实现并网发电,但工程款和垫资建设款的回收情况不理想,使得公司现金流较
为紧张。公司拟采取包括法律诉讼、通过行使质权等方式将部分短期无法收回债
权的项目转为公司运营资产、依法出售垫资建设项目等一切必要措施收回工程款
及垫资款。
3、尽最大可能推动在建项目。结合公司资金回笼以及信用改善情况,积极
推动在建项目的建设。尽快与高邮项目业主方就项目后续推进事宜达成明确的意
见,安排财务部门、工程部门积极与相关工程方、供应方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对
相关资金往来以及工程进度、存货等进行核查,配合审计机构尽快补充完善相关
审计证据。
4、整合业务,加强管理。对公司投资失败或效益较低的业务进行业务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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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重组,剥离、注销无实质性业务开展的孙子公司,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
同时公司将对闲置资产的整理、盘活,充分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必要
费用的产生,以减轻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5、严格控制成本。通过人员调整、岗位整合、严格支出,完善费用管理等
方式严格控制成本。
6、积极寻找并购重组机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寻
找并购重组机会,力争早日将优质资产或业务引入公司。
四、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的共同努力下,如果上述措施执行结果能够达到公司
预期,预计在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前使公司面临的有关问题得以消除。
公司董事会将尽早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问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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