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19-035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
监管函【2019】第 56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监管函》的主要内容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8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1,200 万元至 1500 万元。
2019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为-3.45
亿元至-2.8 亿元。2019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 2018 年度净
利润为-3.04 亿元。2019 年 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为-5.39 亿元。2019 年 4 月 25 日,你公司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39 亿元。你公司在 2018 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
条、第 11.3.3 条和第 11.3.7 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黎东、董事兼总经理李曾
敏、财务总监冯玮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重要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及时
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
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整改措施
1、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
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加强相关人员
对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准确的履行。
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进行进一步梳理,切实提高业务
水平和责任意识。
3、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今后能够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运作,密切关注与跟踪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
重大信息的及时反馈,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能
从此次监管函中吸取教训,提高制度执行力,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