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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科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0-05-08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0-024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

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95 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的问询函》文件,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产业政策、项目合作方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
预期收益等情况,具体说明终止项目的原因,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从
2010 年的 0.86GW 增长到 2016 年的 77.42GW,2016 年新增装机容量 34.54GW,累计装机
和年度新增装机均居全球首位,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受上网电价调

整等多重因素影响,2017 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装机容量 53.06 GW,累计
装机容量 130.25GW。国家相关部门用补贴政策助力光伏产业完成再一次复兴后,补贴资

金缺口也越来越大。盲目扩产、消纳、补贴缺口等问题,逐渐暴露。2018 年 6 月 1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家联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
的通知》,明确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因文件落款时间为 5 月 31 日,

故被称之为“531 光伏新政”。“531”新政标志着光伏无补贴时代渐近,对国内需求造
成了冲击,光伏产品价格下滑,普通地面式光伏电站的新增投资几近停滞,整体光伏新
增装机规模增速大幅降低,光伏产业链诸多企业面临业绩压力。公司自 2017 年转型进入

光伏发电领域后,主要通过垫资修建光伏电站承接业务,EPC 承包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
来源,另由于光伏电站修建需要大量的资金垫付,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加之光伏电站
的收入除了一部分并网发电收入外,还有一部分来源于国家补贴。一旦政策出现调整,
                                       1
公司的经营业绩就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1、关于终止高邮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底与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股东”)签署了《高邮城南经济新
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合作协议》,各方拟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努力推进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高邮项目”)的筹建、投资、
建设和运营。项目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由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或公司指

定的第三方垫资建设,原则上于 2018 年底建成投产。
    受“531”光伏政策的影响及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公司运营资金紧缺,无
法支持高邮项目正常开展,遂于2018年11月底暂停该项目。该项目暂停后,公司多次与

高邮项目相关方沟通后续复工事宜。公司于2019年3月初收到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律师函,要求解除高邮项目之《合作协议》,公
司收到律师函后立即与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展开沟通,一直未有新的合作方案。

公司作为EPC建设方,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如期完工,导致高邮项目未能按照预期进入
相关补贴目录,项目收益率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综合上述原因和高邮项目现状后,公

司认为投入资金回收性较小。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高邮项目2018年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4,897.00万元。

    鉴于公司主要的在建高邮项目已经停工,短期内难通过筹集资金复工,且截止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日,公司亦无其它可以产生充足资金收入来源的项目用以偿还当前债务。
另外,高邮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导致该项目后续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

进一步恶化。基于此,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 2019 年主要工作之一便是妥善解决高邮
项目,经公司与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股东长时间多次沟通后,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
司股东、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达电力”)各方友好协商,于

2020 年 4 月就项目合作的终止事宜签订了《关于高邮项目终止合作协议》。
    2、终止鄂州项目及麻城项目(以下简称“湖北项目”)的原因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集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与项目公司鄂州华怡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华怡”)、麻城信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麻城信百”)及项目公司各股东,共同推进湖北鄂州华怡鄂城区泽林镇50MWp渔光互补
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鄂州项目”)及湖北麻城信百200MWp(一期50MWp)农光互补
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麻城项目”)的建设。其中,鄂州项目总承包金额为35,000.00

万元,当期实施建设不小于20MW,实际实施金额不少于14,000.00万元,工期6个月。麻
城项目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当期实施建设不小于20MW,实际实施金额不

少于14,000.00万元,工期6个月。前述两个项目于已相继并网发电。
    集达电力累计为湖北项目垫资17,036.50万元,其中鄂州华怡和麻城信百已向集达电
力支付的资金合计为5,600.00万元,集达电力实际垫资合计为11,436.50万元。

    基于光伏行业的目前的发展现状及各方的实际情况,公司多次与项目公司及其股东
方进行反复磋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集达电力的实际垫资款的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进
行了评判,认为其全额收回的可行性较小,加之原协议需由集达电力全额垫资两个项目

合计 2.8 亿元,项目公司及股东已垫资约 1 亿,考虑到诉讼程序耗时较长,为尽快回笼
资金,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以集达电力收回 6,300 万元应收账款终止该项目。

    以上两个项目的终止,有利于消除公司 2018 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不
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解决现金流的问题。

    问题二、请补充披露上述项目涉及应收垫资款的明细情况,包括具体金额、交易对

方、交易背景、产生时间、账龄及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回复】:

    1、高邮项目
    交易背景:公司与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即高邮项目公司)、扬州邮
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即高邮项目公司股东)拟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努力推进高

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即高邮项目)的筹建、投资、建设和运营。
高邮项目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由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或公司指定的第三

方垫资建设。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
成优化示范工程之合作协议>的公告》,并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财

                                       3
务资助的公告》,公司向高邮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高邮项目。
依据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相关条款,公司应履行相应垫资责任。

     应收垫资款的明细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应收垫资款合
计 72,919,955.00 元 , 其 中 履 约 保 证 金 20,000,000.00 元 , 垫 付 建 设 用 地 款 项
16,814,855.00 元,垫付首期土地租赁费 4,600,000.00 元,财务资助借款 30,000,000.00

元,其他垫资款 1,505,100.00 元。具体支付金额、时间、账龄及减值计提情况如下表:

    支付对方单位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账龄         坏账余额

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     2017 年度
                                          37,314,855.00   1 年以内           186,574.28
科技有限公司           累计支付净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7,314,855.00                      186,574.28

                                          33,900,000.00   1 年以内
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     2018 年度
                                                                          48,97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累计支付净额
                                          37,314,855.00   1-2 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71,214,855.00                   48,970,000.00

                                           1,705,100.00   1 年以内
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     2019 年度
                                          33,900,000.00   1-2 年          42,919,955.00
科技有限公司           累计支付净额
                                          37,314,855.00   2-3 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72,919,955.00                   42,919,955.00

     2、湖北项目
     交易背景:公司全资子公司集达电力与鄂州华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即鄂州项目公司)、

麻城信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即麻城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各股东,共同推进湖北鄂
州华怡鄂城区泽林镇 50MWp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即鄂州项目)及湖北麻城信百 200MWp

(一期 5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即麻城项目)的建设。合同约定:由集达电力为上
述两个项目进行垫资,集达电力按照建成的光伏电站兆瓦数确认管理费或收取垫资款资
金利息,集达电力只负责垫资,对施工方在上述两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的任

何工作成果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为保证合同顺利
开展,集达电力收取项目公司保证金合计 5,600.00 万元。
     应收垫资款的明细情况:集达电力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与客户指定的供应商或施
                                           4
工方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2.80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集达电力累计垫付
资金 170,365,000.00 元,明细如下:

               支付对方单位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账龄

                                         2017 年度                66,500,000.00      2-3 年
 上海艾力克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1,500,000.00      1-2 年

                                         2017 年度                43,100,000.00      2-3 年
 上海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1,500,000.00      1-2 年

 上海奉琛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11,225,000.00      2-3 年

 上海华星电器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35,260,000.00      2-3 年

 上海枭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11,280,000.00      2-3 年

                       合     计 ①                           170,365,000.00

 2017 年度收到项目公司保证金额 ②                                 56,000,000.00

 实际垫资金额合计 ③=①-②                                    114,365,000.00

 确认管理费或垫资利息 ④                                           5,383,230.15

 应收款项 2019 年期末余额⑤=③+④                             119,748,230.15

    坏账计提情况:

         年度           应收单位       核算科目            金额              坏账准备余额

                                      应收账款           5,383,230.15             26,916.15
    截至 2017 年 12   鄂州、麻城项
    月 31 日          目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1,365,000.00          1,387,300.00

                         合 计                         116,748,230.15          1,414,216.15

                                      应收账款           5,383,230.15          3,001,640.45
    截至 2018 年 12   鄂州、麻城项
    月 31 日          目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4,365,000.00         63,768,889.70

                         合 计                         119,748,230.15         66,770,530.15

    截至 2019 年 12   鄂州、麻城项    应收账款           5,383,230.15          3,001,640.45
                                                  5
    月 31 日         目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4,365,000.00        63,768,889.70

                        合 计                     119,748,230.15        66,770,530.15


    【会所回复】: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林环保公司上述高邮项目、湖北项目涉及应收垫资款的明细情

况,包括具体金额、交易对方、交易背景、产生时间、账龄及减值计提情况披露无误。

    问题三、根据终止协议安排,你公司将收回部分款项并冲回前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
备。请结合会计估计及相关政策,具体说明前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本次冲回的依

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公司情况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单项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

   标准                              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除组合 2 以外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且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及按性质发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生坏账的可能性非常小的应收款项

   (2) 账龄分析法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 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6
   0-6 个月(含 6 个月)                           0.5                0.5

   6-12 个月                                        2                  2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单项金额不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 2019 年度相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

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按此分类方式,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属于金融资产,适用预期信用损

失模型进行减值计量。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本次冲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1) 高邮项目

    公司 2017 年应收款项合计 37,314,855.00 元,计提坏账损失 186,574.28 元,账面
价值 37,128,280.72 元。计提依据:2017 年该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按照账龄计提。2018
年应收款项合计 71,214,855.00 元,计提坏账损失 48,783,425.72 元,计提后坏账准备
余额 48,970,000.00 元,账面价值 22,244,855.00 元。计提依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无
                                       7
法继续推进高邮项目建设,高邮项目停工,公司预计大部分垫资款不能收回,故 2018
年度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应收款项合计 72,919,955.00 元,冲回坏账准备 6,050,045.00 元,冲回后
坏账准备余额 42,919,955.00 元,账面价值 30,000,000.00 元。冲回依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高邮项目公司、高邮项目公司股东签订了《关于高邮项目终止合

作意向协议》,公司判断高邮项目垫资款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2020 年 4 月 17 日
公司与高邮项目公司、高邮项目公司股东签订了《关于高邮项目终止合作协议》,经原

合同各方协商后,由高邮项目公司支付公司 50,000,000.00 元,各方互不追究责任。截
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收款 30,000,000.00 元,剩下的款项收回具有不确定性,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已收回金额 30,000,000.00 元,调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项目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2) 湖北项目
    2017 年应收款项合计 116,748,230.15 元,计提坏账 1,414,216.15 元,账面价值

115,334,014.00。计提依据:2017 年该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按照账龄计提。2018 年应
收款项合计 119,748,230.15 元,计提坏账损失 65,356,314.00 元,计提后坏账准备余额

66,770,530.15 元,账面价值 52,977,700.00 元。计提依据:该项目出现减值迹象,依
据协议和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对债权可收回价值的分析报告计提。
    2019 年应收款项合计 119,748,230.15 元,本期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坏账准备余

额 66,770,530.15 元,账面价值 52,977,700.00 元。未计提依据:公司在 2019 年度与湖
北项目业主方积极协商终止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初步协商结果判断
对湖北项目的应收款项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2020 年 4 月各方签订了《<湖北鄂州

华怡鄂城区泽林镇 50MWp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湖北麻城信百 200MWp(一期
5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可收回

63,000,000.00 元(其中 50,000,000.00 元收回方式为抵偿债务方式)。虽然应收款项
发生进一步减值的疑虑已消除,但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考虑尚未收到款项,且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基于谨慎性原则,2019 年度报表未对湖北项目进一步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亦未冲回减值准备。

    【会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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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林环保公司对高邮项目、湖北项目前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和本次冲回的依据合理,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四、根据公告,相关事项将对你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财务数据产生影响。请
说明相关的具体情况,并请年审会计师对第 2-4 项问题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高邮项目
    上 述 高邮项目相关事项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数据影响如下:其他应收款增 加

6,050,045.00 元;信用减值损失冲回 6,050,045.00 元,利润总额增加 6,050,045.00 元。
公司如能够在 2020 年收到高邮项目剩余款项,2020 年利润总额增加 20,000,000.00 元
(备注:2020 年高邮项目剩余款项的实际收款金额即增加 2020 年的利润总额)。

    2、湖北项目
    湖北项目的上述处理,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数据无影响。公司如能在 2020 年收回湖
北项目终止款,利润总额增加 10,022,300.00 元。

    【会所回复】: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林环保公司有关高邮项目和湖北项目事项对 2019 年及 2020 年

财务数据影响的说明无误。

    问题五、其他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
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19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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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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