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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科林: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1-003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1
月 12 日、1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1),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函投
资”)与公司股东宋七棣先生等 7 名自然人股东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明函投资受让宋七棣先生等 7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
的科林环保合计 29,390,72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科林环保总股本的 15.55%。转
让价格为每股 4.4745 元,合计 131,508,785.59 元。本次协议转让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明函投资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宋七
棣先生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黎东先生询
问,其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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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因债务逾期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虽
然部分诉讼案件已结案,但对公司经营管理仍造成一定影响。
    3、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自 2020 年
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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