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表决权放弃承诺函2021-01-28
表决权放弃承诺函
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我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上市公司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99,简称“上市公司”)
的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5,910,000 股,占上市总股本的比例为 19%。
为实现或增强贵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现我司出具本承诺函,无条件且不
可撤销地放弃我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以及在本承诺函承诺的弃权期间内
增加的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的表决权。我司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及弃权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全部持股数(股) 全部持股比例 弃权股份数(股) 弃权股份比例
重庆东诚瑞业
35,910,000 19% 35,910,000 19%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35,910,000 19% 35,910,000 19%
在弃权期限内,我司在此自愿、真实、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放弃弃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召集、召开、参加股东大会,及与股东大会有关的事项;
(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提名、推荐或变更、罢免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
事项行使表决权,对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
(4)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在上市公司章程
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2、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分红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
总数发生变化的,或我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方式增加股份的,为巩固贵方对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我司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保证我司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表决权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放弃。
3、我司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得将弃权股份通
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减持等方式减持,也不得在其所持上市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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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份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现已质押、冻结的除外)。同时,我司作为公司股
东期间,非经贵司书面同意,不得恢复弃权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4、我司放弃弃权股份对应表决权后,贵司将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我司将全面配合贵司完成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工作,认可贵司对上市公司治理的
安排;我司不会单独或通过他人对贵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或造成不利影响。
5、我司不会单独、与他人共同或协助他人通过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
联方、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协议、安排,接受委托、征集表决权、
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扩大其本身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本承诺函自我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在 36 个月有效期内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上述股份表决权放弃期限(简称“弃权期限”)自本承诺函正式生效之日起至下
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
(1)本承诺函期限届满;
(2)贵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承诺函一式壹份,由贵司持有。
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21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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