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科林: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赵万一)2021-04-29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赵万一)

    本人作为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
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5 次董事会、出席 1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报告期内本
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5 次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名            数          加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赵万一           0               5             0          0次           否


报告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1 次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
及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
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就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制定、绩效考核制订、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1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审议内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发表关于对麻城信百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2020.04.18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发表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发表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发表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发表关于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04.27                    发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发表关于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
                              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说明》的独立意
                              见;
                              发表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表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核查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发表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08.26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发表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12.31                    发表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特别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
   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
   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通
   过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2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同时,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及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通过学习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
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
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
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因此,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公司 2020 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段及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
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zzhwy@163.com。




                                                       独立董事:赵万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