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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科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9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
制环境所涉及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
等方面,业务层面所涉及的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日常经营管理;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
完善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治理结构层面,公司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总经理
工作细则》、《招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预
算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章及证照管理办
法》、《合同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
    2、在对子公司管控方面,公司从集团管控层面,从财务管理层面,拟定了
《财务委派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对并入子公司
进行财务集中管控;在业务层面,拟定了《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项目执行
经济性测评管理办法》、《项目收集调研管理办法》、《投资后评价管理办法》、《工
程现场管理办法》、《光伏项目前期开发指南》、《分、子公司合同在科林环保层面
的审批流程(试行)》等制度。
    3、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拟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内部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4、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的界
定,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净资产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2%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净
资产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
于净资产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净资产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净资产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净资产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2%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净
资产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
于净资产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净资产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净资产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
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
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
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 2020 年持续规范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为公司摆脱目前经营困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1、公司原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期末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余额 1,250.10 万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
全部清偿。
    2、以上问题是由于公司存在部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对内部流程执行不
严,费用、借款审批要素不齐全,导致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在执行上出现偏差。
    截至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
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及监督机制。
       五、内部控制持续改进措施
    公司针对 2020 年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采取的内部控制持续改进措
施如下:
    1、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制度,加强审批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资金
占用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一层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促进公司治理层与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策合规管理到位,确保公司资
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
    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工作,提升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4、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合规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