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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科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3-26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科林
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拟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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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如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
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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