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1 号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2021 年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