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2022-07-28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2-085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2019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 年度扣非后的
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审计报告
显 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未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 2021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4,484.52 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目前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
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
第 167 号),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
扣除的情形,将导致公司 2021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而公司股
票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1),更正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也于同日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7 号),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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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7
月 26 日、7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7 号)。公
司将尽快回复上述问询函并履行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78),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3,100 万元–3,6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披露
的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1),更正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也于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
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也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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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债务逾期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股权或银
行账户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争取妥善解决上述事
宜,以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3、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瑞业”)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出现纠纷,该案一审法院已裁定,不予受
理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对被申请人东诚瑞业的 破产清算
申请,截止目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已对该裁定向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司法执行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存在公司
第一大股东变更的风险。
4、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案件二审已
判决,若公司未按期履行相关债务,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
股权及其名下的机器设备、相关电费收费权,存在被折价,或被拍卖、变卖的风
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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