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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林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退        公告编号:2023-034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
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2、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
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4、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
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
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201 号),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
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退
    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
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退市整理期为
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
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
日涨跌幅限制为 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
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
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
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
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
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
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
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
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
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已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正式签订协议,
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
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
    六、其他重要事项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
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
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