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高创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1-02-0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弘高创意
股票代码:002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二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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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 9
六、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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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告书 动报告书
弘高创意、上市公司 指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 指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弘高中太 指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信证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公司
深圳中院 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投集团 指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资本 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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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2573957K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设立日期 2006年8月22日
国投资本持有公司99.9969%股份,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东情况
0.0031%股份。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
联系方式 0755-239972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国投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资本41.62%的股权,为国投资
本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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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204-3、204-4、204-5
注册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注册资本 422,712.9727万元
设立日期 1997年5月13日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业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信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籍或地区的
永久居留权
黄炎勋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王连志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深圳 否
李樱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曲刚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杜少剑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周云福 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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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利国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经长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景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祝要斌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田晔 职工监事 中国 深圳 否
陈永东 职工监事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经理、董事会
刘纯亮 中国 深圳 否
秘书
李军 副总经理 中国 深圳 否
李勇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秦冲 副总经理 中国 上海 是
杨成省 财务总监 中国 北京 否
赵敏 首席风险官 中国 深圳 否
廖笑非 合规总监 中国 深圳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信证券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
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持有境内外上市
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2021 年 2 月 5 日,安信证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粤 03 执 4830 号之四),裁定将弘高中太持有的合计 156,603,710 股
上市公司股份以物抵债划转至安信证券名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权变更登
记手续暂未完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内无明确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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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安信证券作为债权人取得股票所
有权,增持公司股份权益。
裁定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
收到裁定日期:2021 年 2 月 5 日
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
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深
圳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依法立案执行。
深圳中院依法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弘高创意、证券
代码:002504、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156,603,710 股股票进行了网络司法
拍卖,但两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深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规定》等规定,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弘高中太投
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证券代码:002504、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156,603,710 股股票的冻结,并
将上述股票以人民币 235,667,974.51 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申请执行人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所有。裁定书自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弘高创意 31,180,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3.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弘高创意 187,784,110 股,占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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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股本的 18.3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 156,603,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27%),属于
非流通限售股。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
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安信证券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承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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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
六、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书。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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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
北京弘高创意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弘高创意 股票代码 002504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地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司法划转)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 □ 无 √
收购人是否为上 是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 √ 司实际控制人 否 √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股权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收购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为 31,180,4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 3.04%
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
本次收购股份的 变动数量:156,603,71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5.27%
是 □ 否 √
收购人是否拟于 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根据实际情
未来 12 个月内继 况需要进行上述交易,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外部审议或
续增持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次收购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 否 √
进展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