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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弘高: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1-06-1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的
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正常有序运
转,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集地建
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借款事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秉仁、朱时均、王德宏、陈川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