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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弘高: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
为:各候选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本次换届选举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经审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所有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何宁先生、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川先生、于宁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为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秉仁、朱时均、王德宏、陈川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