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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12-06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8-112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 50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5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 505 号公司
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止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的议案》;
    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 2 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担保手续》                   1.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 505 号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盛、林思旭       联系电话:0595-26929988
    传真:0595-86395887          邮政编码: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 505 号公司证券部。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09;投票简称为“天广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的议案》         1.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4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单位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
司            万股股票(均有表决权)。现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
称“受托人”)代为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
并授权受托人按照下列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该次会议的议事规则均表示同意。
       二、对该次会议的计票人选、监票人选均表示同意。

       三、授权委托内容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担保手续
1.00
                           的议案》

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除上述授权指示外,本人/单位还委托受托人签署相关的会议文件(包括
签到表、会议决议)。
       五、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单位将不
予以追认。
       六、如果本人/单位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
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止。



                                         6
特此授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