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2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通知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
券时报》刊登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于2019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10日15时至
2019年4月11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恒远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0号高志大厦28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位,代表股份 1,011,908,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0.59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5 位,代表股份 392,219,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736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
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 位,代表股份 619,688,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24.86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1,881,8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4位,代表股份14,469,212股,表决结果:同意14,442,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8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1,878,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2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4位,代表股份14,469,212股,表决结果:同意14,439,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4%;反对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