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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16天广01”公司债券2019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2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16 天广 01”公司债券 2019 年
              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主持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广中
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共 10 名,
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 8,431,59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
总额的 70.26%。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16 天广
01”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8,431,59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70.26%;反对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弃权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
员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8,431,59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70.26%;反对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弃权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6 天广 01”债券偿
债保障措施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8,431,59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70.26%;反对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弃权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要求发行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
实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8,431,59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70.26%;反对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弃权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
日对第四次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8,431,59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70.26%;反对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弃权票 0 张,占本次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 0%。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会议决议

    会议同意:

    (一)要求发行人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

    1、以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的资产为本期债券设立抵押、质押担保,包括
以已经设置担保的资产为本期债券设立第二顺位及后顺位抵押、质押担保;

    2、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公司为“16 天广 01”提供资产的抵押或
质押担保以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提供其他增信措施。

    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前提出“16 天广 01”的初步增信措施方
案,供各位债权人讨论,并将根据各债权人意见或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于本次
会议结束后 3 个交易日内进一步落实各项增信措施。

    (二)要求发行人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并对外公告公司债券处置专项小组的
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债券完全偿付之前,每两周一次通过书面确认方式向债券持
有人和受托管理人通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情况、资产抵质押情况、股权转让
情况、资产重组情况、诉讼等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在公司拟实施对外担保、资金划转、收购兼并、新增贷款等任何可能对
债券偿付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之前,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和受托
管理人;发行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与债券持有人直接沟通和信息通报。

    (三)要求发行人立即根据《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的要求,履行偿债
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落实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
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4、通过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变现等途径补充、获取偿债资金;

    5、在“16 天广 01”债券本息完全偿付之前,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6、暂缓跨行业的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
出项目的实施;

    7、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8、与发行“16 天广 01”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要求发行人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制定最
新的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严格落实和执行偿债计划和方案,每
两周公布偿债计划的具体实施进展,同时接受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的监督。

    (五)要求发行人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第四次持有人会
议通过的议案通过公告、书面回复等方式进行答复,并按照议案规定的期限立即
执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北京市博金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形
成有效决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博金事务所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16 天广 01”公司债券 2019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