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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经初步核查,
      发现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                                                                         实际冻结金额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申请人
号                                                                           (万元)

 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540008901001388       一般户         1.46         南京铭朋


 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580008901000297       专用户         20.95        南京铭朋


 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530008901000493       保证金        530.50        南京铭朋


 4    长沙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      800246282312010       一般户         0.10         南京铭朋


 5         中信银行中山小榄支行         7446010182600017551     一般户         51.73        南京铭朋


 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17250000000036000      一般户         0.46         南京铭朋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   44001780403053000742    基本户         63.57        南京铭朋


                            实际冻结金额合计                                  668.76
                                                                                          --

           注:南京铭朋全称为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57%股权、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5.84%股权、卡友支付
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已被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查,因申请人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铭朋”)与第一
被申请人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前名称)、第二被申请人蔡小
如及第三被申请人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支付”)就卡友支付
股权转让协议等一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有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
余账户可正常结算。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0.0847%。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收支等造成重大影响。
在上述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发生。同时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被冻结,对被冻结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
大影响。目前公司暂时通过其他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并全力维持正常经营。

    公司上述被冻结的部分银行账号不属于主要银行账号,不存在因该事项公司
股票交易触及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立即采取本次仲裁事项的应诉及提起反诉等行动,追究
南京铭朋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