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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
[2007]50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6.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838,464.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5,161,536.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全
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3 号验资报告。
    截止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由于募
集资金项目均已完工,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转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0.00 元。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无需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报告。

    (二)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3 号《关于核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方江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蔡小如、
刘健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94,895,397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7.17 元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80,399,996.49 元,扣除未支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的承销费及财务顾问费 24,029,599.92 元后,公司实收募集配套资金款为人民币
656,370,396.57 元,已由国泰君安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8120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543,860.76元,其中:
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3,054,776.92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89,083.8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36,091.42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
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
2016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再次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高效、合规
使用,并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贯彻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所在银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监
管范本要求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
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独立财务顾问,同时接受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            396000100100380284             10,071.2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            396000100100380414              4,948.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            396000100100380538             10,687.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            396000100100380650             38,804.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        591902776710838                     444.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        760900126610408                     515.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        696557278                      70,621.13

合计                                                                  136,091.42


       公司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分行及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独立财务顾问报送对账单,公司授权
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
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
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
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36,091.42 元。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0,399,996.4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716,827.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 647,683,168.55 元以增资的方

式用于全资子公司金锐显、新东网、北京慧通九方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 年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768.3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8.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454.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本报
                                                                                                                                                  是否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告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本报告期投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1)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
                       (含部分变更)         总额                                     入金额                                                      预计   生重大变
                                                                                                 (2)          (2)/(1)       态日期     的效
                                                                                                                                                  效益      化
                                                                                                                                            益
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
                             否            10,877.25            10,877.25             319.26       5,290.25      48.64%       2017.12.31           —       否
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否            4,724.98             4,724.98              565.27        4,132.6      87.46%       2017.12.31           —       否

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
                             否            4,437.15             4,437.15               222         1,307.73      29.47%       2017.12.31           —       否
平台建设项目

电信渠道合营项目             否            33,020.75            33,020.75             42.38       30,744.27      93.11%       2017.12.31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979.87            14,979.87              0.00       14,979.53      100.00%      2017.12.31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8,040.00            68,040.00             1,148.91    56,454.3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东东商务、新东支付、新东融资租赁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的实施
                                       主体,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 11,394.33 万元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通资金的议案》,同意金锐显使用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拟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项目”、“智能电视
                                       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8,794.09 万元(含金锐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显暂时补流的 6,500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因为: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
                                       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
                                       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募投项目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经过公司核查,新东网在实施电信渠道合营项目时使用募集资金 1,009.29 万元采购手机线、
                                           耳机线,根据无线终端的定义,公司认为新东网使用募集资金采购的手机线、耳机线不属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线终端的范围,因此,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决定将新东网使用的 1,009.29 万元用于采
                                           购手机线、耳机线的资金重新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
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
扩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
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因为: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
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
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募投项目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披露和规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
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
产品扩建项目”、“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活动。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促进
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电信渠道合营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符合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同时公司将“智能电视终端产品扩建项目”、
“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分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 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促
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八、备案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