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达华智能 股票代码:002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 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表决权委托解除,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达华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华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达华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蔡小如 指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报告书/本报告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蔡小如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2000**********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 通讯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 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 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通过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金莱特(证券代码:002723)78,387,862 股股份, 占其股本的 29.09%。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代码 上市场所 持股比例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金莱特电器 0027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29.09%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股份被司法拍卖; 表决权委托解除,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下,不排除进一步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 257,564,8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2.45% 。 解 除 表 决 权 委 托 前 , 蔡 小 如 先 生 可 支 配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344,989,666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30.08%。 本次权益变动后,蔡小如先生持有 140,244,8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23% 。 解 除 表 决 权 委 托 后 , 蔡 小 如 先 生 可 支 配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140,244,863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12.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6 年 9 月 25 日,珠海植远(作为甲方)与蔡小如(作为乙方)签 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福州达华智能 87,630,890 股(股份比例为 8%)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有效期为甲方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若出现乙方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在与甲方签署的其他协 议或合同项下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经甲方书面要求,表决权委托可即刻提前终 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止; 申请人珠海植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以下简称“珠海植诚”)与被申请人 蔡小如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经开庭审理,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作出 (2019)京仲裁字 2197 号裁决书,认为蔡小如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对中融信托旗 下的产品进行补仓及早于珠海植远、珠海植诚减持达华智能股票的行为均构成违 约。 2020 年 9 月,蔡小如以珠海植远、珠海植诚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 会提起仲裁申请。该案受理后,蔡小如向该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增加一项仲裁 请求为“二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单方解除表决权委托的违约行为,继续按照协议约 定将上市公司 8%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申请人行使”。 2021 年 8 月 16 日,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2021)京仲裁字第 1083 号判决 书,确认被申请人一对申请人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630890 股股 份的表决权委托已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终止。 解除表决权委托后,蔡小如先生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40,244,863 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12.23%。 (2)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 查询获悉,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上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顾斌通过竞买号 K7170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 达华智能 53319997 股股票(证券代码: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 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00060000(贰亿零陆万元);用户姓名张 宇通过竞买号 F8236 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 卖平台开展的“达华智能,代码 00251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4000 万股股 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39260000 (壹亿叁仟玖佰贰拾陆万元);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 I3468 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 华智能 24,000,000 股股票(证券代码为 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 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72,580,000(柒仟贰佰伍拾捌万元);截止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累计被拍卖并已完成过户 117,319,99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23%。 (3)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 W6575 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市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 12,085,000 股股 票(证券代码为 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 成交价格:34712350(叄仟肆佰柒拾壹万贰仟叄佰伍拾元)。截止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上述拍卖股份 12,0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未完成过户。 信息披露义 减持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后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务人 蔡小如 257,564,860 22.45% 140,244,863 12.23% 合计 257,564,860 22.45% 140,244,863 12.23% 信息披露义 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 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务人 数量(解除表决权前) (解除表决权后) 蔡小如 344,989,666 30.08% 140,244,863 12.23% 合计 344,989,666 30.08% 140,244,863 12.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 140,244,863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2.23%,全部被司法冻结。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124,26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3%。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 月内,未有本报告书披露交易之外的买卖达华智能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21 年 11 月 3 日 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达华智能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达华智能 002512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蔡小如 信息披露 广东省中山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义务人通 称 讯地址 有无一致 行动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 无√ 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 是□ 否√ 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 多选) 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票种类:A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257,564,860 持股比例:22.45% 1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数量:117,319,997,变动比例:10.23% 本次权益变 变动后持股数量:持有140,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12.2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1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1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系《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21 年 11 月 3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