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 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1年4 月29日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446号)。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度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 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 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专项审 核报告无异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