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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2021-12-25  

                                   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1)第 470034 号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
华智能”)编制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影响消除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达华智能董事会编制了影响消除情况说明。编制
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达华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业务鉴证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检查有关资料和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函证、上下游实地走访及访谈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达华智能编制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要求,达华智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为达华智能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出具,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
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朋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1年4
月29日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2020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446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
    保留意见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七)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
要交易和事项\2、贸易业务返佣所述,达华智能公司之子公司厦门东东东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东东东公司)利用其掌握的采购与销售渠道,联系手机的最终供应商与
下游客户共同打造手机贸易产业链,并从该项业务中赚取销售达量佣金以及销售差
价。该业务中,根据东东东公司与最终供应商签订的销售返佣协议,按照不同的销
售量级进行返利,年末结算返利作为应收款金额为24,647,986.42元(不含税)。
由于我们无法查证到东东东所拥有的供应商和客户资源及东东东在该贸易链条中
的真实定位,因此无法判断东东东从最终供应商获取全额返佣收入的合理性及与上
游供应链公司再分配该返佣收入的可能性。”
    二、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影响消除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
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实施情况及结果如下:
    2020年东东东公司联手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及中间资金合作方等多方参与共
同打造手机贸易产业链,东东东公司与各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销售返佣合同已得到
严格执行,未发生任何贸易纠纷,且2021年达华智能及其下属公司相关手机贸易业
务仍在持续正常开展。东东东公司多年从事手机销售与集成业务,熟悉相关行业经
营特性。考虑资金需求,2020年东东东公司联手资金合作方,由资金合作方出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东东公司关联公司为其资金提供相关担保措施的前提下,继续与供应商、客户开
展相关手机贸易,东东东公司在该贸易链条中的定位真实合理。
    2020年手机贸易销售佣金,已根据《产品销售佣金框架协议》约定分别与供应
商结算,确认佣金总额为26,126,865.60元(含税),上游供应商对东东东公司相
关返佣收入没有异议。根据相关佣金支付节点约定,截至本说明日,东东东公司已
收到26,126,865.60元,占已确认佣金总额的100%,东东东公司不存在与上游供应
链公司再分配该返佣收入的可能性。


    综上,经实行以上措施,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