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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28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2022 年 5 月 24 日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 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 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本次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
       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18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
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
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7.00                                                                √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3、本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
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