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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
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解
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慎实、黄启清、罗铁坚、蒋青云、郭世亮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