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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5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结合目前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天丝路”)16.5%股权以 33,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基建投资”)。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
持有海天丝路 83.5%股权,海天丝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海天丝路16.5%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董事长决策权限》,该事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出售子公司部
分股权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
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七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的交易对手方为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交易对手方不认定为上市公
司关联方。其中,公司董事韩芝玲女士同时为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而新基建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福州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为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鉴于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州新区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出于谨慎性考虑,董事韩芝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王天宇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暂无法形成判断,故弃权。本议案
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