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参股公司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
其他股东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金控”)共同对海峡区块
链增资,公司拟对海峡区块链(增资前,公司持有海峡区块链 49%股权)增资 9,310
万元,福州金控拟对海峡区块链(增资前,福州金控持有海峡区块链 51%股权)增资
9,69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为参股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各
股东方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
49%的股权。公司董事韩芝玲女士为福州金控董事长,福州金控为公司关联法人;公
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董事韩芝玲女士、董事兼总裁曾忠诚先生分别为参股公司海
峡区块链董事、董事长兼法人、经理,海峡区块链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增资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拟对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增资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已履行完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
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卫星”)拟
与参股公司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区块链”)签订《“海
联网”宽带入海项目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就设备采购、增
值服务营销、设备装维服务及软件开发服务展开全面合作,本框架合同上限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公司为采购合同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采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提供担保的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
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
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
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业务拓展需要,依照工商主管机关对经营范围的最新
规范要求,公司将调整部分经营范围的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有关条
款。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通信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
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
场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
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
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
联网技术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
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导航终端制造;导
航终端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数字技术
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
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上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修订等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
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经营范围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
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需支付剩余的华冠光电 75%股权转让款项,公司控
股子公司福米科技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800 万元的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且该笔并购贷款由福米科
技持有华冠光电 75%股权提供质押。鉴于福米科技股东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将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福米科技将为该担保向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除上述外,公司也将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
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