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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馨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该通知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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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
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年度及今
后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
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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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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