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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馨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
月28日、2021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名称: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1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石阳路 1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思淇先生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184,596,1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84,406,92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
表股份 18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股份 189,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 189,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住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


                                     2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3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4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5 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4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7 修订《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8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5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生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6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曾真律师、周君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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