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请做好宝馨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宝馨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所列问题的要求,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工作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核查及 回复说明。现就工作函所提问题具体回复说明如下,敬请予以审核。 问题二:关于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以及租赁负债等有息负债分别为 46,529.10 万元、44,881.97 万元、 49,428.61 万元和 39,670.92 万元。 请申请人:(1)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有息负债金额持续较高的原因及合理 性;(2)结合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现金流预测等偿债能力分 析说明是否具有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 是否充分揭示;(3)结合相关债务到期日、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及 目前持有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说明申请人的应对偿债风险的措施 及其可行性、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是否可能对申请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有息负债金额持续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短期借款 25,700.75 31,886.52 28,550.77 34,109.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59.43 5,026.53 6,892.07 7,352.88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长期借款 4,330.70 4,352.51 1,597.50 - 长期应付款 - 8,163.05 7,841.62 5,066.37 租赁负债 3,880.04 - - - 合计 39,670.92 49,428.61 44,881.97 46,529.10 总资产 135,875.95 146,564.84 177,953.85 187,160.53 有息负债占总资产比例 29.20% 33.72% 25.22% 24.86%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较高,主要原因系:①子公司厦门宝麦克斯为兴建 厂房自 2019 年开始,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 4,473.73 万元,用于新厂房建设,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长期借款余额尚存 4,330.70 万元;②公司投资建设灵活性调 峰项目资金需求较多,公司通过融资租赁进行项目建设。2018 年 10 月,为建设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120MW 和国家电投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MW 辅 助调峰项目,南京友智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 本金 20,000.00 万元,租赁期限 48 个月,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尚存未偿还融 资租赁本金及利息、手续费、税金等 3,474.36 万元。2019 年 12 月,为建设内蒙 古大板电厂 200MW 辅助调峰项目,友智慧网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 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 8,000.00 万元,租赁期限 60 个月,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尚存未偿还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手续费、税金等 6,165.11 万元;③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较高,占用一定营运资金,为维持生产活动正常开 展,公司借入短期借款补充营运资金;④公司于 2015 年和 2016 年为支持控股子 公司上海阿帕尼,合计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款 14,400.00 万元。由于上海阿帕尼长 期亏损,资不抵债,公司已在 2017 年以 1 元将持有的上海阿帕尼全部股权转让 给江苏海滨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其相应往来款项坏账风险较高,已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该笔资助款占用较多营运资金,至今未收回,公司借入短期借款补充 营运资金。 各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保持一定借款规模系维持生产经营所需,长期应 付款、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投资建设灵活性调峰项目 资金所需,长期借款主要系子公司厦门宝麦克斯投资建设新厂房所致。综上,报 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高有其客观原因及其合理性。 二、结合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现金流预测等偿债能力分 2 析说明是否具有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 是否充分揭示 (一)偿债能力分析 1、可动用货币资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6,261.64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余额为 964.18 万元,金额较小。 2、资产变现能力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794.06 万元,主要为银 行承兑汇票,兑付风险较小,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33,275.20 万元,其中未逾期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6,879.85 万元。主要客户为施耐德、阳光电源等资金实力 强的知名企业,回款能力较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具有一定的变现能力。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存货余额为 19,172.69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合计金额为 10,065.69 万元,占比 52.50%;原材料及在产品合计金额为 7,201.71 万元,占比 37.56%。公司存货余额中,库龄 1 年以内的存货占比为 68.90%。公司根据订单或合同约定生产的经营模式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库存商 品将逐步实现销售,原材料及在产品将在短期内完成完整的生产流程并实现产品 转化,具备一定的资产变现能力。 3、未来现金流预测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未来 12 个月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9.30-2022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9.30(预测)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1.67 7,932.90 7,704.09 22,597.73 5,123.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91.71 1,322.30 -11,640.59 -18,083.61 -13,790.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90.45 -13,726.19 672.05 -2,462.73 8,647.81 合计 12,000.41 -4,470.99 -3,264.45 2,051.39 -19.25 注:公司未来 12 个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测系假设未来 12 个月内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按照资金募集完成时间和募集资金归还有息负债进度预计相关流入和支出所 3 致。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设备配件(精密数控钣金产品)、湿化学设备 和节能环保板块相关业务销售收到的现金,以及公司收到的单位及个人往来款和 税费返还。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 员工工资,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为持续净 流入,未来 12 个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预测数据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预计将 偿付前期采购款所致。 公司 2018-2020 年度和未来 12 个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净流出主要因公 司建设灵活性调峰项目以及厦门子公司建设厂房所支出的现金较多。 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向银行借款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收 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和偿还融资租赁款支出的现 金。公司预测未来 12 个月筹资活动现金净额增加较大主要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顺利完成为前提进行预计所致。 综上,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12,000.41 万元。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等,持续增强盈利 能力,保证未来现金流稳定且可持续,从而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偿债风 险。 4、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无息借款额 度,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该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可有效解决公司短期内的资 金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江苏捷登已向公司累计提供 3,500.00 万元的资金支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捷登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1,700.00 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 债,帮助公司降低偿债压力,降低流动性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4 总额不超过 49,136.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账面有息负债金额为 39,670.92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末账面有息负债金额较多,能够有效降低公司偿债压 力。 (3)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应收账款回收小 组对应收账款进行专人催收、对逾期欠款客户提起诉讼、仲裁等,以经营性收入 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 持续净流入。 (4)公司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外部融资渠道畅通,可以通过股权融 资、债券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融资,为公司注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 均按期偿付,未出现逾期或无法偿还等情形。 (5)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变化,将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转型 升级,公司明确了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定位,坚持以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 为核心,立足精密数控钣金制造、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业务及环保业务四个板 块的发展战略,立足于自有核心技术及工艺优势和主要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的领先 优势,积极推进优化管理体系与激励机制,持续推动产品研发与创新,提升内部 管理效率,整合优秀人才资源,充分挖掘各业务领域的市场机会,使内生增长与 外延并购齐头并进,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有息负债金额较高,未来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但是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控股股东提供无息借款等补充营运资 金,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等措施,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 偿债风险已在本回复中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短期借款余额 25,700.75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5,759.43 万元, 流动比率为 1.00,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逐渐好转,主 营业务发展前景较好,经营业绩逐渐改善,且针对到期债务拟定了相关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到期金融机构借款均已偿还,不存在逾期或无法偿还等情形。但若出现 公司所处的宏观政策、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 动性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5 三、结合相关债务到期日、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及目前持有尚未 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说明申请人的应对偿债风险的措施及其可行性、 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是否可能对申请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1、已到期债务的偿付情况及未来债务偿付计划 (1)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偿还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偿付时间 金额 偿付方式 已使用自有周转资 兴业银行长期借款 2021 年 10 月 149.12 金还款 已使用自有周转资 浦发银行短期借款 2021 年 11 月 1,000.00 金还款 浙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1 年 11 月 1,800.00 已续贷 南京银行短期借款 2021 年 11 月 1,000.00 已续贷 农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1 年 11 月 2,000.00 已续贷 浙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1 年 12 月 395.00 已续贷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利息、 2021 年上半年调峰 2021 年 12 月 210.99 手续费、税金 收益用于还款 已使用自有周转资 浙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1 年 12 月 975.00 金还款 2021 年上半年调峰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本金 2021 年 12 月 878.83 收益用于还款 已使用自有周转资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 2021 年 12 月 38.00 金还款 已使用自有周转资 工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1 月 2,000.00 金还款 合计 10,446.94 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到期借款主要以续贷为主,部分 到期融资租赁借款和长期借款等以公司自有经营周转资金偿还,其中 2021 年 11 月到期银行借款较多,公司及时安排资金计划,均已如期偿还或获得银行续贷, 未发生逾期或无法偿还的情况。 (2)未来一年需偿还有息负债的情况及偿还计划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到期时间 金额 偿付计划 浦发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1 月 2,000.0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工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1 月 2,000.00 到期续贷 兴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1 月 1,000.00 到期续贷 6 负债项目 到期时间 金额 偿付计划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1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上海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2 月 2,000.00 到期续贷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2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2 月 8.9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兴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3 月 400.00 到期续贷 2021 年上半年调峰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利息 2022 年 3 月 276.25 收益用于还款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3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3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浦发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4 月 4,000.00 到期续贷 兴业银行长期借款 2022 年 4 月 149.12 日常经营资金还款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4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4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苏州农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5 月 2,000.00 到期续贷 南京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5 月 1,000.00 到期续贷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5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5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浙商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6 月 395.00 到期续贷 2021-2022 供热季调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 2022 年 6 月 1,910.57 峰收入还款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6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6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兴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7 月 600.00 到期续贷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7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7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8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8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9 月 39.89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日盛国际租赁本金、利息 2022 年 9 月 8.50 用自有周转资金还款 2021-2022 供热季调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 2022 年 9 月 1,004.79 峰收入还款 兴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9 月 550.00 到期续贷 兴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9 月 400.00 到期续贷 兴业银行短期借款 2022 年 9 月 550.00 到期续贷 合计 20,663.14 7 对于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公司将通过续贷或通过各业务板块获取收 入的方式制订了相对应的还款计划。其中,公司计划通过到期续贷方式偿还未来 十二个月到期银行借款的金额合计为 14,895.00 万元,该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 原因为: ①盈利能力改善,业务发展向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正 公司作为数控钣金细分龙头企业,在行业内建立了较为稳固的竞争优势,传 统设备配件类业务下游多为实力较强客户,回款能力较强,且随着疫情稳定,2021 年 1-9 月该类业务营收同比大幅增长,现金流稳定。未来 12 个月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预测为净流入。(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预测情况详见本问题回复之“二、结 合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未来现金流预测等偿债能力分析说明是否具 有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 之“(一)偿债能力分析”之“3、未来现金流预测”的说明) ②公司信用良好,未出现过有息负债逾期或无法偿还等情形 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多年以来与当地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开展较好,金融机构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质效,银保监会下发 相关通知,提出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制造业工作机制、加强 制造业企业精准纾困和风险化解三大工作,银行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 另外,公司外部融资渠道畅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 为公司注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均按期偿付,未出现逾期或无法偿还 等情形。 ③尚可使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金 已使用金 未使用金 授信主体 金融机构 授信时间 到期日 额 额 额 宝馨科技 浙商银行 6,000.00 2,195.00 3,805.00 2021/4/12 2022/4/11 苏州宝馨智能 苏州银行 1,400.00 1,400.00 2021/12/10 2023/12/9 苏州宝馨智能 无锡农商银行 1,000.00 1,000.00 2022/1/4 2023/1/3 合计 8,400.00 2,195.00 6,205.00 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6,205.00 万元, 8 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短期营运资金周转需求。 ④增信措施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账面价值 18,325.74 万 元,均为非受限资产,状态良好,未进行抵押,必要时可向银行办理抵押,作为 增信措施,因此公司仍具备一定的融资手段。 综上,公司经营多年一直信誉良好,未曾发生债务违约情形,且公司已积极 采取多种手段补充营运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等 措施,偿债能力有一定保障,因此银行到期无法续贷可能性较小,若出现银行贷 款无法续贷的情况,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筹措资金偿还贷款,确保不发生违约风 险。 另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无息借款额 度,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该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可有效解决公司短期内的资 金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江苏捷登已累计向公司提供 3,500.00 万元的资金支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捷登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1,7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也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申请人的应对偿债风险的措施及其可行性、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是 否可能对申请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采取控股股东提供无息借款额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加强应收账款 催收工作、持续增强盈利能力等措施来应对面临的偿债压力。公司未来 12 个月 现金流量仍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并及时做出资金安排,对存量债务偿 还或续贷制定资金计划,且仍有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公司应对偿债风 险的措施具有可行性。 3、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偿债风险已在本回复中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短期借款余额 25,700.75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5,759.43 万元, 9 流动比率为 1.00,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逐渐好转,主 营业务发展前景较好,经营业绩逐渐改善,且针对到期债务拟定了相关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所有到期金融机构借款均已偿还,不存在逾期情形或无法偿还等情形。 但若出现公司所处的宏观政策、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发行不成功 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中介机构核查依据与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依据与过程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明细账,核对公司银行对账单金 额与明细账是否一致; 2、获取公司及子公司已开立结算银行账户清单,核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 性; 3、对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全部银行账户期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核 实银行账户余额、账户性质、资金受限情况,核查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 银行账户归集的情形; 4、获取公司报告期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信用敞 口额度、融资租赁合同、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批复等资料,获取公司征信报告, 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逾期偿还借款等情形; 5、核查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偿还有息负债情况,了 解公司未来一年需偿还的有息负债情况及还款计划; 6、复核了公司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预测的关键参数和预测过程; 7、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分析 公司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符合其自身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 10 2、公司最近一期末有息负债金额较高,未来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但是公 司已积极采取控股股东提供无息借款等多种手段补充营运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 渠道(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并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等措施,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非公开发行股票无法顺利完成,公司其 他融资手段也没有得到有效补充,可能会对申请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风险已充分提示。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 报 告 期 内 申 请 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50,492.44 万 元 、43,382.16 万 元 、 37,560.95 万元、33,275.20 万元,其中设备类销售业务余额较大,计提的坏账 准备为 6,458.63 万元、6,812.53 万元、8,148.36 万元、7,676.56 万元;2018, 2019,2020 三个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2.56%、52.45%、75.79%) 与同行业水平(34.64%、32.54%、32.73%)相比较高;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 16,395.35 万元。申请人按照设备配件类业务,设备 类销售业务,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业务制定信用政策。 请申请人:(1)说明上述三类业务的信用政策是否谨慎,是否符合行业特 征,设备类销售业务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高销 售收入的情形;(2)按照三类业务对比说明报告期内的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逾期情况,说 明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结合应收账款逾期等情况,进一步说明计提的坏账 准备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上述三类业务的信用政策是否谨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设备类 销售业务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高销售收入的情 形 1、公司三类业务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1)设备配件业务 11 公司简称 信用政策 通润装备 公司针对不同客户,收款周期一般分为 30 天、45 天、60 天三种方式。 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以及消费电子玻璃业务,公 司一般根据客户生产规模及资信状况、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历史交易资 金回款率等因素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并确定相应的信用期限。公司一 般给予客户 3 个月到 6 个月的信用政策,近三年,除少数客户随着与客 春兴精工 户合作期限延长,结算时间略有延长外,其余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信 用政策未发生变化。电子元器件分销板块不涉及生产,公司综合客户的 规模及资信状况一般给予 1-2 个月的信用期,信用期明显低于精密铝合金 结构件、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业务。 科达利 公司的整体信用账期在 60-120 天。 根据行业惯例,模具业务在确认收入前公司通常已经收到 80%-90%的预 收款,模具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对于金属结构件客户,公司 祥鑫科技 通常会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后 60 天或 90 天,也有个别客户 为月结后 105 天及 120 天等不同情况。 公司一般给予主要客户月结 60 至 120 天左右的信用账期、个别主要客户 瑞玛工业 信用账期为月结 30 天左右。 公司与客户的结算周期一般为 30-120 天。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情况、 华亚智能 经营规模、采购规模、信用状况、合作时间长短、付款条件等因素制定 对应的信用政策。 科森科技 公司销售信用政策保持在 3 至 6 个月之间。 内销:根据客户采购规模、资信状况及历史交易资金回款率等因素评估 利通电子 客户信用等级,授予客户 1-4 个月不等的信用期限; 外销:根据客户不同,信用期分为:货到后 90 天付款;预付 100%货款。 宝馨科技 该类业务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 30 天至 90 天。 (2)设备类业务 公司简称 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情况、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的授权体系,采取对每个客 户、每笔订单信用政策逐一审批的制度。对于普通客户,公司一般给予 3-6 个月的信用期,对于大型电厂和工业龙头企业,基于其良好的信用状 龙净环保 况,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公司会适当延长客户信用期。此外,公司 和客户约定的质保期限通常为 1 年(含)以上,少数客户质保期限为 2 年 以上,质保金比例一般为 10%。 主要付款节点对应的付款条件及其账期列示如下: 序 主要付款 主要信用政策 号 节点 德创环保 合同生效后,买方收到公司收据及相关文件后 5~60 1 预付 日内支付。 2 到货 合同设备交到指定地点,买方收到相关文件及单据后 12 公司简称 信用政策 10~90 日内支付。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买方收到相关文件及单据后 3 安装调试 10~90 日内支付。 整套烟气治理系统通过性能试验,买方收到相关单据 及文件后 10~90 日内支付。[性能试验:在整套系统 4 性能试验 连续可靠运行 30 天通过之日起 8 个月(部分 6 个月) 内进行] 质保期满、业主向总包方发出质保期终止通知,买方 收到相关文件及单据后 10~90 日内支付。(质保期: 5 质保 质保期限自整套烟气治理系统性能验收后后 12 个月, 部分以交货后 24 个月与性能验收后 12 个月二者先到 日期为准) 公司依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将客户分为四个类别: A、 B、 C、 D 类, A 类客户规模较大、资信高、资金雄厚; B 类客户规模中等,信誉较好; C 类为信誉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 D 类客户为新开发的规模不大、交 易较少或信誉较差的客户。 公司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 客户 预付 到货 调试 质保 信用额度 信用期限 类别 款 款 款 金 按照往年业务量、 除质保金 企业规模以及往年 50-7 20%-3 外款项:6 A类 0-10% 10% 信誉情况单独授 0% 0% -9 月;质保 信,一般额度为上 金:3 个月 年合同额的 30% 除质保金 雪迪龙 外款项:3 20-3 30-5 10-3 一般为当年签订合 B类 10% -6 个月;质 0% 0% 0% 同金额的 30% 保金:3 个 月 除质保金 外款项:3 40%-6 20-4 0-1 单项合同金额的 2 C类 0-10% -6 个月;质 0% 0% 0% 0% 保金:3 个 月 除质保金 70-10 0-1 单项合同金额的 1 外款项:3 D类 0-10% 0-10% 0% 0% 0% 个月;质保 金:3 个月 13 公司简称 信用政策 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一般按照预付款 20%、到货款 30%、验收款 30%、结算款 10%、质保金 10%的节奏收款;对于设备采购项目,发行 清新环境 人一般按照预付款 30%、到货款 30%、通过试运行后 20%、通过性能 试验后 10%、 质保金 10%的节奏收款 公司对客户采取分期阶段收款的信用政策,采用“预收款—发货款—验 收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预收款”在销售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收 取,收取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20%~30%;“发货款”在发货前或发货 后验收前收取,“验收款”在公司销售的产品验收后收取,“发货款”和 迈为股份 “验收款”合计收取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60%~70%;“质保金”在质 保期到期后收取,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10%~20%。通常情况下,公司与 客户约定在产品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到三个月内支付验收款,在质保期满 后一周到一个月内支付质保金。由于下游客户前期投资成本回收需要一 定的时间,验收款通常在设备验收的 9 个月之内收回。 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预收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结算方式和信 用政策,其中预收款在销售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收取,收取比例一般 为合同金额的 20%-30%;发货款在发货前或发货后收取,验收款在公司 罗博特科 销售的产品经客户验收以后收取,发货款和验收款合计收取比例一般为 合同金额的 60%-70%;质保金在质保时间满后收取,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0%-10%。公司主要采取设备交付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确认收入时通常 还有验收款与质保金尚未收回。 公司业务主要以锅炉制造、总包工程等为主,采用项目制管理,前期会 通过客户信用评估等形式来控制应收款风险。业务性质导致项目周期较 长,如 9F 大型余热锅炉,从转销之日起,需要经过清点验收、安装、性 杭锅股份 能测试运行、可靠性运行、质保期等各个节点,一般也会根据节点进行 分批收款,通常情况下要一年时间完成安装,而后期的运行视情况而定 一般会在 1-2 年(根据不同项目实际进度有所不同),质保期一般也 2-3 年。 该类业务通常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预付、到货验收、调试验收、质保金分 阶段收款的方式,各阶段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制定,一单一议,通常除 质保金外款项在设备验收、调试验收完成后付清,部分客户付款周期较 宝馨科技 长,如以总包方整体验收结算完成后付款,质保金(约 10%)的付款周 期通常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部分客户由于资金 安排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收到其下游回款后方付款,周期较 长。 (3)灵活性调峰业务 该类业务收入实现主要为供暖季,即第一、第四季度,通常按季度结算,由 于第四季度结算涉及跨期,所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按照交易习惯,客户一 般会在季度结算完成的当年付完相应款项。公司为较早开展该类业务的公司,业 务模式相对成熟,其信用政策符合业务开展的结算习惯。 14 综上,公司上述三类业务的信用政策谨慎,符合行业特征。 2、设备类销售业务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设备类销售业务,主要包括湿化学设备、锅炉配套设备、监测设备,付款周 期较长,以及个别下游客户因其自身经营问题,未及时付款,所以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较大。该类业务通常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预付、到货验收、调试验收、质保金 分阶段收款的方式,各阶段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制定,一单一议,通常除质保金 外款项在设备验收、调试验收完成 30 天内付清,部分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如以 总包方整体验收结算完成后付款,质保金(约 10%)的付款周期通常为设备验收 合格后一年。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部分客户由于资金安排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 付款,在收到其下游回款后方付款,周期较长。 此外,设备类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 收账款逾期金额为 16,395.35 万元,设备类业务逾期金额为 13,492.42 万元,占应 收账款逾期金额的 82.30%,其中监测设备、水处理设备主要围绕节能环保行业 上下游开展业务,近两年由于节能环保行业整体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付款周期 变长,导致节能环保业务应收账款增多甚至出现逾期等,公司新的管理层已根据 市场的变化,调整业务结构,逐步减少节能环保业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游 客户的选择,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以适应行业环境变化及业务发展的需求。综 上所述,公司设备类业务应收账款金额较高有其客观原因,符合公司业务情况, 具有其合理性。 3、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高销售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相同业务的信用政策变化较小,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 提高销售收入的情形,各类业务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信用政策比较见本问题“二、 按照三类业务对比说明报告期内的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占销售 收入的比例、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逾期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之 回复。 二、按照三类业务对比说明报告期内的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 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逾期情况,说明是否存在 显著差异 1、设备配件业务 15 (1)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逾期应 应收账款 期后回 信用政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额占销售收 收账款 余额 款金额 策 例 入比例 金额 60 天-90 施耐德集团 8,463.84 3,471.72 41.02% 629.42 845.18 24.34% 天 阳光集团 2,686.97 1,842.51 68.57% 217.67 120 天 28.00 1.52% 安伏(苏州)电 2,014.74 945.68 46.94% 226.15 90 天 - - 子有限公司 广 州 视睿 电子 1,913.84 559.91 29.26% 288.96 30 天 3.79 0.68% 科技有限公司 常 州 时创 能源 1,872.23 438.66 23.43% - 30 天 - - 股份有限公司 伟创力集团 1,447.57 589.20 40.70% 201.76 60 天 14.40 2.44% 陶朗集团 1,125.09 349.30 31.05% 215.90 45 天 - - 上 海 复珊 精密 1,092.29 828.81 75.88% - 90 天 48.87 5.90% 制造有限公司 NEC 集团 1,012.99 37.71 3.72% - 60 天 37.71 100.00% 江苏万帮 804.76 229.35 28.50% 3.03 30 天 5.03 2.19% 前十大合计 22,434.31 9,292.86 41.42% 1,782.89 —— 982.97 10.58% 业务板块合计 29,877.26 13,923.20 46.60% 2,354.25 —— 2,902.93 20.85% 占比 75.09% 66.74% —— 75.73% —— 33.86% —— 注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回款金额,下同。 (2)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逾期应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信用政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额占销售收 收账款 余额 金额 策 例 入比例 金额 60 天-90 施耐德集团 11,310.63 4,058.07 35.88% 3,725.00 1,200.26 29.58% 天 阳光集团 2,786.50 1,926.07 69.12% 1,926.07 120 天 - - 伟创力集团 2,435.74 421.23 17.29% 416.81 60 天 17.74 4.21% 广州视睿电 子 1,743.82 333.49 19.12% 333.49 30 天 - - 科技有限公司 NCR 集团 1,017.52 327.34 32.17% 289.33 90 天 138.69 42.37% 安伏(苏州)电 991.57 713.99 72.01% 713.99 90 天 199.85 27.99% 子有限公司 16 应收账款余 逾期应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信用政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额占销售收 收账款 余额 金额 策 例 入比例 金额 陶朗集团 972.99 223.16 22.94% 223.16 45 天 - - 常州时创能 源 907.53 651.16 71.75% - 30 天 - - 股份有限公司 NEC 集团 890.77 107.17 12.03% 79.03 60 天 0.56 0.52% 江苏万帮 888.32 796.78 89.70% 796.78 30 天 - - 前十大合计 23,945.40 9,558.45 39.92% 8,503.66 —— 1,557.10 16.29% 业务板块合计 32,181.98 13,733.03 42.67% 12,838.05 —— 3,593.88 26.17% 占比 74.41% 69.60% —— 66.24% —— 43.33% —— (3)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逾期应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信用政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额占销售收 收账款 余额 金额 策 例 入比例 金额 60 天-90 施耐德集团 14,979.99 5,146.45 34.36% 5,060.62 2,569.37 49.92% 天 广 州 视 睿电 子 3,193.03 552.36 17.30% 552.36 30 天 - - 科技有限公司 NEC 集团 2,196.63 20.04 0.91% 20.04 60 天 20.04 100.00% NCR 集团 1,984.57 462.76 23.32% 444.94 90 天 150.19 32.46% 伟创力集团 1,924.60 1,498.96 77.88% 1,496.45 60 天 801.74 53.49% 科华集团 1,829.73 260.61 14.24% 260.61 30 天 - - 陶朗集团 1,298.09 261.73 20.16% 261.73 45 天 - - 上 海 复 珊精 密 901.55 632.23 70.13% 632.23 90 天 221.94 35.11% 制造有限公司 洁定集团 811.68 299.47 36.89% 291.03 90 天 29.72 9.92% 克 诺 尔 车辆 设 备(苏州)有限 643.55 146.29 22.73% 142.99 60 天 3.30 2.26% 公司 前十大合计 29,763.42 9,280.90 31.18% 9,163.00 —— 3,796.30 40.90% 业务板块合计 37,775.51 15,436.48 40.86% 14,967.99 —— 7,117.04 46.11% 占比 78.79% 60.12% —— 61.22% —— 53.34% —— (4)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单位:万元 17 应收账款余 销售收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逾期应收账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额占销售收 信用政策 入 余额 金额 款金额 例 入比例 60 天-90 施耐德集团 17,631.00 4,901.54 27.80% 4,887.16 1,864.97 38.05% 天 NCR 集团 3,542.74 766.63 21.64% 766.39 90 天 408.46 53.28% 科华集团 2,361.22 883.84 37.43% 883.84 30 天 - - 广 州视睿电 子科 2,351.49 432.54 18.39% 432.54 30 天 - - 技有限公司 陶朗集团 1,286.48 351.59 27.33% 351.59 45 天 - - NEC 集团 1,138.39 178.86 15.71% 178.86 60 天 - - 上 海正泰电 源系 1,126.76 1,422.78 126.27% 1,383.93 60 天 1,334.16 93.77% 统有限公司 伟创力集团 1,071.54 450.36 42.03% 450.36 60 天 173.90 38.61% 洁定集团 897.18 307.86 34.31% 301.94 90 天 72.60 23.58% 上 海复珊精 密制 876.77 552.01 62.96% 552.01 90 天 94.30 17.08% 造有限公司 前十大合计 32,283.58 10,248.02 29.49% 10,188.62 —— 3,948.40 38.53% 业务板块合计 40,426.82 15,475.27 38.28% 15,282.05 —— 6,094.94 39.39% 占比 79.86% 66.22% —— 66.67% —— 64.78% —— 设备配件业务客户主要为施耐德、阳光集团、伟创力等国内外知名制造业企 业,客户资金实力强,信用期一般为30天-90天,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信 用期基本相符,部分客户通常根据其内部审批及交易习惯,付款周期通常较信用 期有所延长,该类业务总体期后回款情况较好,逾期金额较少。 2、设备类业务 (1)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余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逾期应收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信用政策 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金额 例 例 国网(宁夏)综 预付 30%,发货 合能源服务有限 3,823.01 664.00 17.37% 200.00 50%,验收 15%, 448.00 67.47% 公司 质保金 5% 预付 20%,出货后 亚智集团 1,529.02 411.06 26.88% - 30 天 60%,装机完 1.07 - 20% 18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余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逾期应收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信用政策 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金额 例 例 发货后 30 天支付全 苏州瑞客特自动 492.21 1,506.69 306.11% 245.00 款或开票后 15 个工 1,288.69 85.53% 化设备有限公司 作日支付全款 预付 25%,发货前 RCT Solutions 45%,到货 10%, 461.02 140.82 30.55% - - - GmbH 验收 10%,质保 10%或预付 100% 深圳长电慧网科 项目投运后 12 个月 141.51 175.00 123.67% - - - 技有限公司 内 中科锐能(北京) 到货 90%,质保 126.55 143.00 113.00% - 128.70 90.00% 科技有限公司 10% 预付 30%,发货 北京博奇电力科 63.69 1,104.92 1734.74% - 30%,到货 30%, 1,090.20 98.67% 技有限公司 质保金 10%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 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50%,项目完工 华能武汉发电有 52.96 - - - 验收合格后付支付 - - 限公司 合同总金额的 45%,一年后无质 量问题付清 金茂宝馨(天津) 货到验收合格后 2 能源科技有限公 45.10 2.30 5.10% - 2.30 100.00% 个月内 司 预付款 10%,到货 上海电气电站环 款 60%,调试款 25.66 51.51 200.71% - 48.61 94.37% 保工程有限公司 10%,验收款 10%, 质保金 10% 前十大合计 6,760.72 4,199.30 62.11% 445.00 —— 3,007.57 71.62% 业务板块合计 6,779.79 17,618.21 259.86% 816.62 —— 13,492.42 76.58% 占比 99.72% 23.84% —— 54.49% —— 22.29% —— (2)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逾期应收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信用政策 余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金额 例 例 19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逾期应收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信用政策 余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金额 例 例 预付 20%,出货后 亚智集团 2,947.73 501.00 17.00% 500.26 30 天 60%,装机完 29.42 5.87% 20% 设备进场安装完成 沈阳恒久安泰环 并通过验收和项目 保与节能科技有 2,389.38 2,700.00 113.00% - 最终决算付款后支 - - 限公司 付 90%,质保金 10% 预付 10%(对应 10%履约保函),到 国家电投集团远 592.68 748.17 126.24% 253.10 货 40%,调试合格 732.36 97.89% 达水务有限公司 25%,验收 10%, 质保 5% 预付款 10%;设备 生产完毕准备发货 中国大唐集团国 支付 30%发货款; 472.73 237.79 50.30% 237.79 205.53 86.43% 际贸易有限公司 到货款 50%;预验 收款 10%;质保金 5% 10%预付款;60%到 贵州黔西中水发 货款;安装验收支 369.98 492.82 133.20% 75.00 376.27 76.35% 电有限公司 付 20%,质保金 11% 徐州润盟新能源 320.41 - - - 预付款 100% - - 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 10%,发货 江苏峰业智控科 款 30%,到货款 269.03 60.80 22.60% - 30.40 50.00% 技有限公司 20%,验收款 30%, 质保金 10% 无锡腾耀太阳能 266.18 - - - 预付款 100% - -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 交付款 85%,质保 188.00 212.44 113.00% 184.24 42.74 20.12% 份有限公司 金 15% 深圳市南开实业 180.95 - - - 预付 100% - - 有限公司 前十大合计 7,997.06 4,953.03 61.94% 1,250.40 —— 1,416.71 28.60% 业务板块合计 8,225.00 21,788.09 264.90% 6,521.52 —— 16,866.40 77.41% 占比 97.23% 22.73% —— 19.17% —— 8.40% —— 20 (3)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 款余额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逾期应收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销售 信用政策 逾期比例 余额 金额 账款金额 收入比 例 预付 20%,出货后 30 亚智集团 10,480.60 1,792.25 17.10% 1,779.70 76.56 4.27% 天 60%,装机完 20% 预付款 10%;设备生 产完毕准备发货支付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 3,632.88 821.03 22.60% 821.03 30%发货款;到货款 615.77 75.00% 贸易有限公司 50%;预验收款 10%; 质保金 5% 赫普科技发展(北 货到验收合格后 3 个 3,604.02 175.75 4.88% - 15.75 8.96% 京)有限公司 月内 北京博奇电力科技 预付 30%,发货 30%, 3,262.37 1,132.55 34.72% 79.60 1,096.70 96.83% 有限公司 到货 30%,质保金 10% 预付 0-20%,发货后到 协鑫集团 3,057.10 4,972.66 162.66% 3,472.66 货 50%-60%,验收 4,632.58 93.16% 30%-40%,质保金 10% 中广核保定新能源 货到验收合格后 2 个 2,448.28 - - - - - 有限公司 月内 预付 10%(对应 10%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 履约保函),到货 40%, 609.40 162.72 26.70% 162.72 162.72 100.00% 水务有限公司 调试合格 25%,验收 10%,质保 5% 6 个月不间断上线调 试成功后 60%,第三 上海华元创信软件 500.94 531.00 106.00% 531.00 方上线调试三个月后 135.00 25.42% 有限公司 30%,验收 6 个月后 10%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 到货款 90%;质保金 496.38 194.42 39.17% 178.91 945.22 486.18%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 货到验收合格提交发 朗坤智慧科技股份 票 9 个月后支付 90% 277.72 322.15 116.00% 50.00 289.94 90.00% 有限公司 到货款;一年质保后支 付 10%质保金 前十大合计 28,369.69 10,104.54 35.62% 7,075.62 —— 7,970.24 78.88% 业务板块合计 32,010.05 23,521.43 73.48% 13,766.38 —— 19,846.54 84.38% 占比 88.63% 42.96% —— 51.40% —— 40.16% —— 21 (4)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 款余额 逾期应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销售 信用政策 收账款 余额 金额 例 收入比 金额 例 预付 0-20%,发货 后到货 50%-60%, 协鑫集团 7,828.80 3,316.36 42.36% 3,316.36 2,090.37 63.03% 验收 30%-40%,质 保金 10% 预付 56%,货到现 赫普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5,373.27 3,156.90 58.75% 3,156.90 2,916.90 92.40% 场 40%,质保金 4%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 预付 70%,验收 4,482.76 260.00 5.80% 253.28 - - 限公司 25%,质保金 5% 发货前支付全款或 苏州瑞客特自动化设备 发货前 30%,发货 2,216.35 1,858.02 83.83% 1,316.55 1,681.97 90.52% 有限公司 后 30%,验收 30%, 质保 10% 预付款 10%,设备 生产完毕准备发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 20%,到货款 50%, 1,753.75 101.99 5.82% 101.99 - - 有限公司 预验收款支付 15%,质保金 5%通 过初步验收后一年 预付 10%,出货后 亚智集团 661.01 277.18 41.93% 277.18 30 天 80%,装机完 - - 10% 提交履约保函和金 额为合同价格 10% 的财务收据,无误 1 个月内支付 10%作 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 为预付款;到货验 474.14 495.00 104.40% 490.30 440.00 88.89% 电有限公司 收后提供全额发票 无误 1 个月内支付 80%作为到货款; 剩余 10%作为质保 金。 货到支付 90%到货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 342.26 907.45 265.13% 876.27 款;质保期满支付 867.71 95.62% 公司 10%质保金 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 合同生效一周内支 323.20 129.07 39.93% 129.07 129.07 100.00% 有限公司 付 20%作为预付 22 应收账 款余额 逾期应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逾期比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销售 信用政策 收账款 余额 金额 例 收入比 金额 例 款;备好货支付 30%发货款;货到 验收合格支付 50% 到货款 预付款 30%;到货 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251.00 237.00 94.42% 237.00 款 30%;调试款 207.68 87.63% 30%,质保金 10% 前十大合计 23,706.53 10,738.97 45.30% 10,154.88 —— 8,333.69 77.60% 20,369.3 业务板块合计 27,331.94 23,636.31 86.48% 16,438.45 —— 86.18% 0 占比 86.74% 45.43% —— 61.78% —— 40.91% —— 设备类业务客户主要为发电类企业、节能环保类项目承包公司、光伏设备应 用和制造企业等,该类业务通常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预付、到货验收、调试验收、 质保金分阶段收款的方式,各阶段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制定,一单一议,通常除 质保金外款项在设备验收、调试验收完成后付清,部分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如以 总包方整体验收结算完成后付款,质保金(约10%)的付款周期通常为设备验收 合格后一年。近两年由于节能环保行业整体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付款周期变长, 导致该类业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其他类业务相对较高,期后回款情况较 差,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 3、灵活性调峰业务 (1)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逾期 应收账款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应收 逾期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信用政策 余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 比例 例 金额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 双方对账后 6 2,730.09 1,733.80 63.51% 1,100.00 - - 限公司 个月内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 双方对账后 3 2,319.33 - - - - - 公司 个月内 内蒙古大板发电有 双方对账后 6 1,268.03 - - - - - 限责任公司 个月内 23 应收账款 逾期 应收账款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应收 逾期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信用政策 余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 比例 例 金额 合计 6,317.45 1,733.80 27.44% 1,100.00 —— - - 注1:灵活性调峰业务客户较少,上表列示的已是此业务板块全部客户,下同。 (2)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逾期 销售收 应收账款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应收 逾期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入 余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 比例 例 金额 阜 新 发 电 有 限 责任 双方对账后 3 3,459.62 432.20 12.49% 432.20 - - 公司 个月内 内 蒙 古 京 科 发 电有 双方对账后 6 2,921.08 1,239.90 42.45% 1,239.90 - - 限公司 个月内 内 蒙 古 大 板 发 电有 双方对账后 6 323.33 342.73 106.00% 342.73 - - 限责任公司 个月内 深 圳 长 电 慧 网 科技 项目投运后 208.49 25.00 11.99% - - - 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 合计 6,912.52 2,039.83 29.51% 2,014.83 —— - - (3)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单位:万元 应收账 款余额 逾期应 销售收 应收账 期后回 逾期比 客户名称 占销售 信用政策 收账款 入 款余额 款金额 例 收入比 金额 例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 双方对账后 7,374.19 2,506.50 33.99% 2,506.50 - - 公司 3 个月内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 双方对账后 4,784.10 1,609.76 33.65% 1,609.76 - - 限公司 6 个月内 天然道环境投资管 项目投运后 415.09 308.00 74.20% - 308.00 100.00% 理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 合计 12,573.38 4,424.26 35.19% 4,116.26 —— 308.00 6.96% (4)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单位:万元 24 应收账款 逾期 销售收 应收账款 余额占销 期后回款 应收 逾期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入 余额 售收入比 金额 账款 比例 例 金额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 双方对账后 3 6,984.92 9,537.58 136.55% 9,537.58 - - 公司 个月内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 双方对账后 6 5,620.77 1,843.28 32.79% 1,843.28 - - 限公司 个月内 合计 12,605.69 11,380.86 90.28% 11,380.86 —— - - 公司灵活性调峰业务客户目前主要为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科发 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发电企业。该类业务收入实现主 要为供暖季,即第一、第四季度,通常按季度结算,客户一般会在季度对账后的 3-6 个月内支付款项,付款时间较稳定。由于涉及跨年结算,在四季度调峰收益 较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例较高,但其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基本不 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如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设备配件类业务客户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 信用期基本相符,占比较小,该类业务总体期后回款情况较好,逾期金额较少; 设备类业务客户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由于部分客户付款不及时,期后 回款金额相对较低,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灵活性调峰业务客户由于季度结算, 跨年结算原因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例高,但期后回款金额好,逾期情况较少。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三类业务板块由于业务模式,客户结构,行业 状况,结算方式不同,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逾期情况存在显著差异。 三、结合应收账款逾期等情况,进一步说明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1、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 16,395.35 万元,各业务 板块逾期情况和主要逾期原因分类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逾期结构 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占逾 业务板块 逾期金额 额 占比 额 期金额比例 设备配件业务 13,923.20 2,902.93 17.70% 405.87 13.98% 设备类业务 17,618.21 13,492.42 82.30% 7,218.68 53.50% 其中:湿化学设 2,408.85 1,637.44 9.99% 543.01 33.16% 备业务 25 应收账款余 逾期结构 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占逾 业务板块 逾期金额 额 占比 额 期金额比例 锅炉配套设备业 546.29 3,098.96 18.90% 2,640.30 85.20% 务 监测设备和水处 14,663.07 8,756.02 53.41% 4,035.36 46.09% 理设备业务 灵活性调峰业务 1,733.80 - - 52.01 - 合计 33,275.20 16,395.35 100.00% 7,676.56 46.82% 主要逾期原因分类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逾期原因类别 金额 占比 逾期时间较短的正常未回收金额 4,779.90 29.15% 客户拖欠,供货设备所在项目 1,455.68 8.88% 总包验收完成后客户将付款 客户拖欠,2021 年 9 月 30 日 期后已部分回款,余款客户将 438.82 2.68% 在供货设备所在项目总包验 收完成后付款 客户拖欠,法院已判决或已调 客户拖欠 2,848.09 17.37% 解结案 客户拖欠,诉讼仲裁中 1,689.11 10.30% 客户拖欠,拟诉讼仲裁 425.46 2.59% 客户资金紧张拖欠 2,908.13 17.74%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后已回款 573.84 3.50% 换货中,正在协商处理 1,067.42 6.51% 质保金,根据质保金到期日陆续回款 208.89 1.27% 总计 16,395.35 100.00% 注 1: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截至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6 日。 其中,除逾期时间较短的正常未回收金额外,逾期金额前二十大客户具体情 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占逾期 已计提 业务板 应收账 坏账计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 坏账比 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 块 款余额 提金额 例 比例 客户为公司原控股子 公司,公司代其采购 上 海阿帕 尼 锅炉配 商品产生应收账款。 电能技术(集 2,565.18 15.65% 2,565.18 100.00% 套设备 公司于 2017 年已转 团)有限公司 让其股权,现该公司 资不抵债,拟破产。 26 占逾期 已计提 业务板 应收账 坏账计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 坏账比 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 块 款余额 提金额 例 比例 法院已判决,已申请 执行,客户资不抵债, 无可执行财产。 客户原是行业内知名 企业,近两年受大环 南 京新瓦 特 境影响,业务能力及 节能环 智 控科技 有 1,394.79 8.51% 1,233.63 88.45% 资金回款下滑明显, 保设备 限公司 故暂无法回款,公司 已对 该客户提 起仲 裁,调解中。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 后已部分回款。客户 承包建设抚热调峰项 目,2020 年为第一年 调峰,因天气原因整 北 京博奇 电 锅炉配 个辽宁调峰市场行情 力 科技有 限 1,068.70 6.52% 108.39 10.14% 套设备 不乐观,造成调峰收 公司 益较低,未能及时支 付合同尾款;客户拟 在收到 2021 年调峰 收益后逐步支付合同 尾款。 客户公司大客户海润 苏 州瑞客 特 集团已破产,尚未支 湿化学 自 动化设 备 827.69 5.05% 524.04 63.31% 付货款,导致客户资 设备 有限公司 金紧张。已与客户协 商分批逐渐还款。 作为公司长期合作客 户,与公司合作项目 较多,客户公司强势, 客户公司按照每年自 身资金计划向公司付 监测设 中 国华电 科 款。同时,客户为公 备和水 工 集团有 限 691.86 4.22% 388.44 56.14% 司大连泰山调峰项目 处理设 公司 的建设施工方,公司 备 目前已与客户公司签 订货款冲抵协议,以 应收账款冲抵大连泰 山项 目建设施 工款 项。 27 占逾期 已计提 业务板 应收账 坏账计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 坏账比 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 块 款余额 提金额 例 比例 客户为国家五大电力 集团之一国家电投集 团旗 下专业环 保公 司。南京友智公司从 事水处理业务无总承 监测设 包资质,与客户公司 国 家电投 集 备和水 合作 开展水处 理项 团 远达水 务 495.06 3.02% 103.72 20.95% 处理设 目。但由于该项目整 有限公司 备 体亏损较大,导致业 主和总包方(国家电 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 公司)至今对竣工决 算未达成一致意见, 因此客户仍未付款。 2021 年已部分回款, 公司与客户合作项目 监测设 北 京清新 环 多,客户较强势,由 备和水 境 技术股 份 474.55 2.89% 311.82 65.71% 于还存在其他项目未 处理设 有限公司 验收,余款客户将在 备 全部 项目验收 后付 款。 客户投资的抚热调峰 项目,2020 年为第一 年调峰,因天气原因 整个辽宁调峰市场行 天 然道环 境 锅炉配 情不乐观,造成调峰 投 资管理 有 308.00 1.88% 30.80 10.00% 套设备 收益较低,未能及时 限公司 支付合同尾款;客户 拟在收到 2021 年调 峰收益后逐步支付合 同尾款。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 后已部分回款。公司 与客户在水处理业务 监测设 贵 州黔西 中 和监测设备业务方面 备和水 水 发电有 限 301.27 1.84% 34.46 11.44% 均有合作。公司之前 处理设 公司 决定暂停与客户的水 备 处理业务合作,客户 集团层面目前在审批 水处理项目后续处理 28 占逾期 已计提 业务板 应收账 坏账计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 坏账比 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 块 款余额 提金额 例 比例 方案,同时由于客户 自身目前资金紧张, 推迟对监测设备业务 款项的付款进度。 客户公司为行业类知 监测设 名企业,且是公司长 朗 坤智慧 科 备和水 期稳定的合作伙伴, 技 股份有 限 272.15 1.66% 99.20 36.45% 处理设 目前客户拖欠付款, 公司 备 公司拟将对客户提起 诉讼。 客户公司原是行业类 知名企业,近两年受 监测设 南 京舟际 机 大环境影响,业务能 备和水 电 设备有 限 255.21 1.56% 255.21 100.00% 力及资金回款能力不 处理设 公司 足,故暂无法回款, 备 双方 已协商调 解结 案。 公司对客户公司销售 商品的同时在另一项 目上委托客户公司采 购商品,由于公司经 监测设 南 京海亿 自 营计划的调整,决定 备和水 动 化技术 有 227.10 1.39% 210.76 92.80% 中止和客户公司进行 处理设 限公司 中的委托采购业务, 备 目前双方对委托采购 货款和公司应收客户 货款的处理方式协商 解决中。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 拥有总包资质,近两 监测设 年受大环境影响,资 浙 江德创 环 备和水 金紧张,回款能力不 保 科技股 份 154.04 0.94% 27.39 17.78% 处理设 足,公司向客户总包 有限公司 备 的项 目供应监 测设 备。公司就客户未支 付款项已申请仲裁。 监测设 客户公司原是行业类 南 京信义 创 备和水 知名企业,目前资金 网 络科技 有 140.29 0.86% 140.29 100.00% 处理设 紧张拖欠,双方已调 限公司 备 解结案,2022 年 4 月 29 占逾期 已计提 业务板 应收账 坏账计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 坏账比 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 块 款余额 提金额 例 比例 前分次付清。2021 年 9 月 30 日后已付款 10.00 万元。 监测设 浙 江菲达 环 备和水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 保 科技股 份 110.25 0.67% 74.90 67.94% 处理设 后已回款。 有限公司 备 1、客户拖欠,客户将 监测设 在供货设备所在项目 武 汉龙净 环 备和水 总包验收未完成;2、 保 工程有 限 109.30 0.67% 40.03 36.62% 处理设 客户公司所在集团内 公司 备 部在重组过程中,延 迟了付款进度。 客户总包建设电采暖 供热项目,公司向客 户供 应锅炉配 套设 兴 润 建 设 集 锅炉配 102.00 0.62% 51.00 50.00% 备,因客户项目总体 团有限公司 套设备 未完 成验收拖 欠货 款,公司拟对客户提 起诉讼。 客户 公司为上 市公 司,拥有总包资质, 监测设 近两 年受大环 境影 蓝 天环保 设 备和水 响,资金紧张,回款 备 工程股 份 99.75 0.61% 99.75 100.00% 处理设 能力不足,目前正逐 有限公司 备 步回款中,2021 年 9 月 30 日期后已部分 回款。 客户公司要求订单整 单交货完成,方可按 SchneiderEle 订单及时付款,部分 设备配 ctricITCorp.- 96.66 0.59% 29.96 31.00% 订单尚未完成全部交 件 LAF 货,从而造成已完成 交货部分订单逾期未 收款。 公司与客户公司合作 监测设 上 海明华 电 开发 水处理业 务项 备和水 力 科技有 限 90.90 0.55% 9.60 10.56% 目,客户公司具有总 处理设 公司 包资质。客户公司作 备 为总包单位与业主单 30 占逾期 已计提 业务板 应收账 坏账计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 坏账比 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 块 款余额 提金额 例 比例 位验收时发生争议, 未能收回货款,故未 向公司支付货款。目 前客户公司已将准备 起诉业主单位,公司 等待反馈最新进展。 合计 9,784.75 59.68% 6,338.56 64.78%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内控制度,对于客户的遴选及应收账款管理均按照内部控 制制度的要求执行。公司根据客户业务状况、交易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将客户 分成不同信用等级并给与不同的信用政策,定期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再评级。公 司建立了应收账款小组,通过事前控制、过程管控、明确责任人等措施,加强了 应收账款回收方面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主要是设备类业务,占 2021 年 9 月 30 日逾期应收账款的 比例为 82.30%,其中监测设备、水处理设备主要围绕节能环保行业上下游开展 业务,近两年由于节能环保行业整体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付款周期变长,导致 节能环保业务应收账款增多甚至出现逾期等,公司新的管理层已根据市场的变 化,调整业务结构,逐步减少节能环保业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游客户的选 择,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以适应行业环境变化及业务发展的需求。 目前,公司正针对逾期款项采取协商、诉讼仲裁等办法积极催收,确保应收 款尽快回款,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相应款项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002150 通润装备 12.18% 12.34% 14.75% 002547 春兴精工 25.47% 5.89% 5.58% 002850 科达利 8.59% 8.74% 6.11% 002965 祥鑫科技 5.41% 5.08% 5.06% 002976 瑞玛工业 5.34% 5.02% 5.14% 003043 华亚智能 6.31% 5.78% 5.45% 603626 科森科技 3.65% 3.96% 3.69% 3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603629 利通电子 5.13% 5.05% 5.18% 平均数 9.01% 6.48% 6.37% 002514 宝馨科技 21.69% 15.70% 12.7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值水平,主要系由于受客户逾期付款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账龄较长,按照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较高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中介机构核查依据与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依据与过程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的主要客户销售合同,了解公司业务模式及客户信用政策, 核查公司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比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 加销售情形; 2、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定期报告,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明细表、营业收入明细表、期后回款明细表、应收账款逾期金 额明细表,对比分析公司三类业务的差异; 3、了解公司针对客户信用管理以及应收账款回收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了 解公司大额逾期应收账款的逾期原因及客户付款计划,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 充分性; 4、对公司主要客户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 程序; 5、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开披露信息,核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相比,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32 1、公司设备配件业务、设备类业务和灵活性调峰业务的信用政策谨慎,符 合行业特征,设备类业务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放宽信 用政策提高销售收入的情形; 2、公司设备配件业务、设备类业务和灵活性调峰业务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 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逾 期情况由于其业务属性不同,存在显著差异,符合业务特征; 3、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四:关于存货(锅炉配套设备) 申请人 2016 年与瑞典阿帕尼签订唯一性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申请人每 年对电极锅炉有最低采购量要求;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申请人结余的 12MW 电极锅炉结存数量为 29 台,40MW 电极锅炉结存数量为 4 台。 请申请人:(1)说明根据上述协议每年的最低采购数量并与当年实际采购 数量进行对比;(2)说明 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未采购相关电极锅炉的原因; (3)结合每年实际采购量及协议相关约定,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上述唯一性合作 协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潜在诉讼;(4)结合 12MW 每年实际销售数 量预计消化在手库存所需时间以及是否会因产品技术过时导致无法销售的情 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根据上述协议每年的最低采购数量并与当年实际采购数量进行对 比 2016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典 阿帕尼”)签订了《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的唯一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唯一性合作协议》”)。 《唯一性合作协议》约定,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宝馨科技下 2016 年供货的 30 台高压电极锅炉的订单,宝馨科技在 2017 年第二个季度结束,2018 年第一个 季度结束前分别订购 30 台高压电极锅炉,剩余 10 台在 2019 年第一季度结束前 完成订购。 该《唯一性合作协议》生效后,宝馨科技采购的阿帕尼锅炉配套设备情况和 33 协议约定对比如下: 单位:台 数量 类别 锅炉型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2MW - - - 30 40MW 20 20 10 - 实际采购 总 功 率 800 800 400 360 (MW) 12MW 10 30 30 30 协议约定 总 功 率 120 360 360 360 (MW) 2016 年签订《唯一性合作协议》约定的 100 台的高压电极锅炉的订购量是 以 12MW 为基础签订的(《唯一性合作协议》签订,其时 40MW 的产品还没正 式投放市场),100 台 12MW 锅炉的总功率为 1200MW。截至 2019 年一季度结 束前,公司从瑞典阿帕尼采购的高压电极锅炉的总功率为 2360MW,按照等量代 换计算,已超过约定的采购总功率量。 二、说明 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未采购相关电极锅炉的原因 截至 2019 年底,公司 12MW 锅炉库存数量为 29 台,40MW 锅炉库存数量 为 17 台。基于锅炉库存较为充足,因此未继续采购该电极锅炉。 三、结合每年实际采购量及协议相关约定,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上述唯一性 合作协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潜在诉讼 根据本问题回复之(一)中所述的公司实际采购量超过协议约定,实质上并 未违反上述《唯一性合作协议》。 并且,瑞典阿帕尼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对公司提请仲裁,并在仲裁通知书 (Notice of Arbitration)中称瑞典阿帕尼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唯一性合作协议》 已经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解除。在瑞典阿帕尼 2021 年 9 月 6 日发出的申诉书 (Statement of Claim)中,其再次重申已经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解除了《唯一性 合作协议》,并且要求香港仲裁庭对此情况作出确认宣告。鉴于瑞典阿帕尼采取 的以上立场,公司在 2017 年 4 月 17 日前的采购量符合《唯一性合作协议》的约 定,其无法就所谓的宝馨科技未能达到《唯一性合作协议》项下约定采购数量而 对宝馨提起诉讼。因此,就该等事项,宝馨不存在未决诉讼,其潜在诉讼的可能 性较低。 34 截至目前,该事项并未涉及未决诉讼,其潜在诉讼的可能性较低。 四、结合 12MW 每年实际销售数量预计消化在手库存所需时间以及是否会 因产品技术过时导致无法销售的情况 公司 12MW 电锅炉每年实际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台 在手未 2021 年 用途 确认收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9 月 入订单 对外销售 1 - - 3 2 - 8 调峰项目自用 - - - - 10 - - 公司 12MW 电锅炉产品近年来销售较少,主要是公司近年来主要开拓灵活 性调峰领域电锅炉市场,在此应用领域,调峰所需功率较大,运用 40MW 电锅 炉产品相对效率更高,所以主推产品为 40MW 产品,12MW 锅炉所应用的高压 电极技术与 40MW 电锅炉相同,其加热效率较传统锅炉仍具有优势,技术并未 过时。瑞典阿帕尼是享誉全球的浸没式高压电极锅炉供应商,亦是世界上为数不 多的拥有高压电极锅炉制造技术的公司,专业制造各类高压电极锅炉及配套的辅 助设备。其产品具有零排放、高安全性、高功率、高可靠性、快速启动的优势, 热效率较高。 未来,随着我国双碳工作的规划与推进,各级政府为了“碳达峰”的需要, 已经开始进行碳核查工作,传统的燃煤锅炉与燃油气锅炉由于存在碳排放,将逐 步进行分布式供热的“煤改电”和“气油改电”等改造工作,以进一步降低燃烧 化石能源的碳排放,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占比。公司 12MW 等级功率较小电锅 炉非常适合分布式供热的需要,在酒厂、药厂、化工、家具等需要热源的工业企 业的需求和应用较高,在学校、医院、CBD 和企事业单位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 用场景,市场需求也将随着电网峰谷电差价进一步加大和各省电力现货交易的推 出,使得低谷期时段电采暖的成本大幅下降而越来越大,因此未来在国内市场上 对 12MW 锅炉的需求较为旺盛。 依据实现双碳目标及电能替代等政策,公司对山西、陕西、河北、宁夏、新 疆等地区供热状况进行全方位调研,对于仍使用燃煤供热的供热公司,提出改造 方案并销售 12MW 的小型电锅炉。同时,在宁夏、新疆、甘肃等区域继续规划 调峰项目,依据调峰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并销售 12MW 的小型电锅炉,预计未 35 来将逐渐实现销售。目前,公司近期已发货一台销售南京广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应用于供热项目的 12MW 锅炉产品,并已与徐州泰旭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 3 台 12MW 锅炉供货协议。 二、中介机构核查依据与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依据与过程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及核查《唯一性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执行情况; 2、与管理层沟通了解 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未采购相关电极锅炉的原因, 分析判断其合理性; 3、与管理层、律师沟通了解采购量是否符合协议约定,查阅了案件代理律 师出具的关于《唯一性合作协议》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代理律师法律意 见书明确:“就《问询函》问题四之(3) ,并未涉及未决诉讼(仲裁),其潜在诉 讼(仲裁)的可能性极低,即使将来发生诉讼(仲裁),也不存在败诉风险。” 4、与管理层沟通了解 12MW 锅炉的应用领域及市场前景、管理层预计未来 市场开拓的主要方向及相关销售计划;检查近期公司 12MW 锅炉的销售合同及 发货记录;并查阅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分析相关存货是否存在技术过时导致无法销售的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减值迹 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未采购相关电极锅炉的原因是锅炉库存较 为充足,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实际采购量不存在违反《唯一性合作协议》的情况,不存在与最低 采购量要求相关的未决诉讼,其潜在诉讼的可能性很低; 3、12MW 锅炉不存在因产品技术过时导致无法销售的情况。 36 (本页无正文,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请做好 宝馨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伯民 王 璐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