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8-2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宝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对
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资金需求,是为了降低资金成
本,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增加
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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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云志 ________________
姚立杰 ________________
高鹏程 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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